9000万净资产“调整”到4000万
2005年,新余市政府决定将供水公司作价4000万元参与组建合资公司新余水务集团,引起了新余市供水公司一些老员工的不满,他们认为这是贱卖国有资产。在新余水务集团第四水厂,老员工贾明词(化名)说,中国水务集团进来之前,新余供水公司刚刚建了第三水厂,光这一个水厂,投资就过亿元。“200多名员工的国企,就被他们作价4000万元卖掉了,国有资产被严重低估。”
2005年,新余市引进了港资企业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余供水公司主管部门新余市建设局(后为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合资组建了新余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长由中国水务集团委派杜林东出任,总经理为原新余供水公司总经理刘勇。
新余市建设局与中国水务集团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了《合作组建新余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甲方以其经评估后全资拥有的市供水公司资产出资,占出资总额的40%;乙方以现金、新余蓝天碧水公司以净资产出资,占出资总额60%。在新余市注册成立新余水务集团,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根据审计报告,新余市供水公司当时净资产为9000余万元,而在组建合资公司时,净资产最后被“调整”为4000万元入股。
记者从工商资料查询得知,新余金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和其出具的《新余市供水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当时,新余市供水公司资产总额为15522.65万元,负债总额为6370.17万元,净资产为9152.48万元。但是这些数字最后均做了调整,资产总额调整后为13662.47万元,负债调整后为9662.47万元,净资产正好为4000万元。至于为何调整,工商材料中并未体现,记者试图采访新余市政府相关部门,但遭到拒绝。
两年之后,新余市4000万元国有资本撤出新余水务集团。
2006年12月,股东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新余城投)将其持有的新余水务集团20%的股权以202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水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新余城投20%的股本2000万元,一年获利仅24万元,盈利率尚不及银行的利息。
“这个价格严重被低估了,又是一笔国有资产贱卖。”南昌大学经管学院一位专家指出,2000万元资本放在垄断性的供水企业,带来的长远利润远非这个价。
事实上,据工商资料显示,新余水务集团2011年的净利润达到了6809.90万元,上述专家的观点也得到了验证。
2008年,新余城投再次转让其拥有的新余水务集团20%的国有股权,中国水务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以2789.17万元收购了这20%股权。至此,新余水务集团中的国有股权全部撤出。
新余水务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中国水务集团占60%,中国水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祥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40%,据知情人透露,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