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银行或面临派遣用工比例超标
事实上,新版的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用工有着这样的定性,“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且明确指出了,“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使用派遣工大多是长期固定性质的,并不属于上述条款中提到的“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派遣用工在银行业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但是新版劳动法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派遣用工比例定在多少,也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此前,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有部门提出将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在10%,但考虑到监控难度很大,最终并没有明确限定这个比例。不过,一些省市倒是出台了地方法规对派遣用工做出了比例限制,《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要求“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按照10%的标准,那么大多数上市银行都不达标。本报记者根据年报披露数据计算,11家上市银行中,仅有工行、农行和建行的派遣用工占比未超过10%。兴业银行占比最高,达到33.2%。
另外有5家上市银行占比超过20%,分别是:平安银行24%、南京银行23%、中信银行22.4%、中国银行21.2%、华夏银行20.8%。其余两家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派遣用工占比为18.3%和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