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购物诈骗
作案手法:
是指事主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网易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
4、收取订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然后就会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
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软件”冒充事主给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案例:
2010年4月,案犯在某二手网站上出售一款奥迪汽车,陈某看到后信以为真,按上面的电话打给案犯,案犯称要陈某先去工商银行汇款700元作为定金后才将车子发货到浙江,陈某遂汇款。次日,案犯打电话给陈某称车子已到,要陈某事先向对方汇一半的款后才能给车,陈某信以为真,在工商银行向对方汇款后发现上当受骗,损失价值人民币12700元。
四、“网络钓鱼”诈骗
作案手法:
“网络钓鱼”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互联网站进行诈骗活动,获得受骗者财务信息进而窃取资金。作案手法有以下两种:
1、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
2、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