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将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又将不良金融债权再次打包出售,原本这无论是对转让方还是受让方来说,都是皆大欢喜之事,但身为受让方的朱红光却因此吃尽了苦头。
朱红光,金华春宇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宇厨具)董事长,3年前,他通过中间人介绍,受让了信达资产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杭办)转让的浙江金华金鹤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鹤建材)2000多万元的金融债权。原本他是想将这部分债权变现为土地、厂房后,对自己的企业进行移地改造升级,扩大生产能力,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3年过去了,2000多万元的债权却无法“变现”。
对此,浙江省金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飞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称,目前该事宜由金华中院具体办理,政法委一直在督促该案件的进展,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努力协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针对不良贷款的严峻形势,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转让提速。在这一背景下,朱红光的遭遇,对目前一些不良资产的受让企业而言,或将是一次借鉴。
银行债权几番转让
一切要追溯到几年前的一次资产打包转让。
对于该事件的起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2001年12月5日至2003年12月22日期间,金鹤建材与中国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14份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共计2063.9万元,用于企业发展。
为此,金鹤建材以其座落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山口村的厂房、土地、设备作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清单显示,包括土地及房产总价值2045万元,
然而,合同约定还款期满后,金鹤建材并未还款。为了处理这部分银行债权,中国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将该债权整体打包转让给了信达杭办。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获悉,2004年6月25日,中国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与信达杭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信达杭办取代银行方成为新的债权人。
近4年后,上述银行债权关系再次发生转变。2008年1月21日,杭州智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信达杭办手中受让了该14笔银行债权及其权利,受让后,这家杭州公司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履行偿还借款,并对土地等抵押物处置享有优先受偿权。同年7月17日,金华中院作出判决,支持还款要求及借款范围内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此时,朱红光经营的春宇厨具正如火如荼地发展,已具有生产200多个品种,年生产4000吨的不锈钢复合材料及60万只复合钢锅的生产能力。公司为苏泊尔、爱仕达、美的等提供不锈钢复合材料,复合钢锅出口欧美等市场,年销售收入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