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依法严惩经济普查弄虚作假
“任何被调查对象不论是国企、私企还是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如实及时地向第三次经济普查机构报告普查所需要的信息。”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昨日针对媒体报道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出现调查对象不配合现象”作出上述表示。他强调,如报道属实,将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并公开曝光。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出现了一些调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某些企业被要求虚报数据的现象。徐一帆对此表示,虽然本次经济普查尚未正式开始(普查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零时),但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对这一报道高度重视,目前已派出两个核查组赴有关地区调查核实情况。
徐一帆表示,经济普查工作不仅有利于国家摸清家底、科学地制定政策,也是所有被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迟报和拒报。
“如有关媒体报道的政府行政干预属实,被调查企业是正确、合法的做法,那被调查企业不是不配合、不接受普查,而是依法抵制行政干预。”徐一帆指出,企业独立、真实、及时地向普查机构报告普查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向上级普查机构乃至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反映、举报企业遇到的违法干预行为。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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