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继深圳首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后,近期北京、上海、广东“碳”市场也有望开闸。无意中掘来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第一桶金”的福建小水电人,谋势而动,酝酿抱团抢滩“碳”市场,以期获得额外的收益。
掘来“第一桶金”
福建是水电大省,水能资源相当丰富,居华东之首,被誉为“全国小水电摇篮”。
到2012年底,全省建成小水电站(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5万千瓦以下)近7000座,总装机容量达704万千瓦,占全省已开发水电的62.6%。“目前,全省小水电年上缴税金达6亿多元;小水电形成固定资产,市值在1000亿元左右;全省小水电多年平均年发电量达280亿千瓦时,可代煤1120万吨,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791.6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84万吨,减少排放炭粉尘761.6万吨。仅一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碳一项,社会每年至少可获得生态效益35亿元。”福建省小水电行业协会秘书长陈立言对记者说,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小水电为我省节能减排作出巨大贡献。
“虽说如此,我省小水电站普遍感到生存困难。”陈立言说,主要表现在小水电上网电价长期偏低,效益低下。在诸多不利因素制约下,点多面广的小水电行业在利益博弈中显得势单力薄,也造成近些年来,小水电新增装机几乎没有增长。
但大多数小水电业主仍选择了坚守,等待好时机的到来。
机会终于悄悄来临。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清洁可再生能源,福建小水电行业积极介入国际碳排放交易(CDM),以期获得额外“收入”。CDM,即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境外减排机制中,发展中国家能参与的好机会。发达国家为达到《京都议定书》限定的量化减排指标,可以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环保合作,通过提供技术和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后,发达国家可获得等量排放权。
福建省小水电行业协会副会长、闽侯县兴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兴源水电”)董事长李弥余,是业内较早试水CDM的小水电业主。
“2002年公司投资2.3亿元建设了20兆瓦旺源水电站,由于上网电价偏低,往往是入不敷出。正在彷徨之际,刚好参加了一个省水电会议,在会上得知小水电站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可进行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经多方寻找买主,终于在2007年11月23日,兴源水电与瑞典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碳减排量购买协议。”
李弥余说,从那以后,兴源水电开始向联合国有关部门及国家发改委申请、核查,经过漫长的等待,终成国家发改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于2010年6月获联合国CDM理事会注册。
“2010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24日,碳减排交易量约8.57万吨,每吨10.3美元——这是与瑞典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交的第一笔,收到碳减排收益款500万元。这也是福建省小水电站碳排放交易的第一笔收入。”
此后,我省不少小水电站也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3月,我省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共有113个,其中水电项目就有近60个,购买方多为德国、英国、瑞士等发达国家的企业。
“不过,受欧债危机影响,近两年来,全球‘碳’价低迷。目前,瑞典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每吨成交额约5欧元,与第一笔相比相当于‘斩腰价’。若按此价出售,扣掉相关税费,赚不到什么钱。所以,去年来公司未再出售碳排放权,而是一直囤在手里观望,等待市场回暖。”李弥余坦言。
碳减排量年值16亿
“眼下,虽然国际碳价‘跌跌不休’,但国内碳市场交易却是一天比一天火热。”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自2011年11月开始启动,确定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和深圳市等七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今年6月,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率先上线交易。据报道,自6月18日启动以来,该所交易量超过12万吨,交易金额逾800万元,目前大概稳定在80元/吨。而上海、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将于11月26日、28日相继启动交易。
同时,我省也在酝酿建立碳交易所。据了解,日前海峡现代农业研究院与联合碳资产公司、厦门赫仕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签约,三方共同建设厦门碳交易所。根据协议,投资三方将先期设立厦门碳交所筹建办公室,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碳汇经济项目和成立碳交所的扶持政策。联合碳资产公司在海峡现代农业研究院设立办事处,争取联系超过100家大中型企业加入厦门碳交所的自愿减排协议。
据有关机构预计,如果碳交易在我国全面展开,我国每年对碳减排量的需求量将在6亿-7亿吨,碳市场规模将超过澳大利亚、韩国,并有可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交易市场。
“这无疑提振了福建小水电进入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信心。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以‘抱团取暖’取代‘单打独斗’,进行捆绑上市。”李弥余向记者算了一笔账:“若按目前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每吨80元计价,福建小水电超2000万吨的碳减排量,至少每年可卖16亿元。”他相信,随着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日益成熟,福建小水电必将迎来巨大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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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碳交易?
碳交易,全称“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目的是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简单地说,就是多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从少排的企业那里购买配额。碳交易与碳税等行政减排手段相比,具有减排效果确定、更能针对特定行业、灵活性更强、更有利于激发企业减排积极性等特点。
碳交易必须由第三方进行认证,只有经过认证后,二氧化碳才能真正成为商品进行买卖。以清洁发展机制为例,必须在联合国执行理事会向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颁发温室气体减排量核证之后,交易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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