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查体也应“一本通”
www.fjnet.cn 2007-12-29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明年的1月1日起,北京市各医疗机构都要停止出售和使用自行印制的病历本,统一使用新的门急诊病历手册(“一本通”)。(12月28日《法制晚报》)

    医疗机构统一使用“一本通”,好处是多方面的,既减少了病历的浪费,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查,又便于对医生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好处多多的“一本通”完全可以推而广之,不应仅止于患者看病,比如,行业健康查体也应该实行“一本通”。

    举个例子说吧。个体药店经理老张,因糖尿病住院一周,出院后第二天即赶上药监部门组织药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尽管老张住院期间已经做了全面的体检,但按照当地药监部门的规定,他还是交了体检费并重新做了一次体检。

  按照规定,某些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进行健康查体,这是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的需要。但是,目前的问题是,一些部门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对此规定执行得过于死板,要求从业人员只有参加本部门安排的统一检查,才视为有效,其他任何体检报告均不认可。比如,某人为了领取驾驶证,要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健康查体,可如果他是位药店的从业人员,他就得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查体,驾驶员查体的结果不认可;如果他的药店同时经销保健食品,他又必须得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查体。几个部门的查体内容,大同小异,其中的许多项目都是重复的,如果实行“一本通”,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也减少了经济损失。

      事实上,若无特殊要求,体检报告完全可以通用。造成重复体检的原因,一是部门和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管理上条块分割;二是受利益驱使。但无论哪一种原因,重复体检的出现都说明,有关部门执政为民思想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对从业人员的利益考虑得不够全面。既然医疗机构间可以检查结果互认,患者可以持“一本通”到任意一所医院就诊,那部门之间为什么就不能让健康查体也“一本通”呢?(张铁鹰)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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