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对治理富人名人超生不必过分苛责
www.fjnet.cn 2008-01-07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元月5日召开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通报,2007年湖北省新清理违法生育人员93084人,其中包括党员干部1678人。湖北省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大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超生的查处力度。同时,对独生子女中考高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1月6日《长江商报》)

  湖北省曝光名人富人超生榜,500人被开除党籍,已经表明党和政府治理富人名人超生问题的决心。但是,网上舆论似乎还是一边倒,不仅大力谴责名人富人、党员干部超生问题,而且谴责政府治理不力。在笔者看来,在政府加大治理富人名人超生问题的时候,不必对治理富人名人超生问题过于苛责。

  首先,确实应该加大对名人富人、党员干部超生问题的治理。富人名人是公众人物,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不加大治理会导致超生之风全社会蔓延。党员干部,正人须先正己,对他们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因此,湖北省“违法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处理外,三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已经当选的,按法定程序取消或罢免其资格”的处罚,确实轻了一点。然而,无论怎么苛责政府的治理,我们也必须承认,超生并不仅仅是富人名人的问题,要承认杜绝富人名人超生是不可能的。

  其一,超生并不是富人名人特有的问题,穷人也有超生的问题。湖北省违法生育人员93084人,其中党员干部1678人,可见非富人名人超生的数量远远多于富人名人,只是我们习惯了穷人超生,舆论还经常对某某贫穷家庭供养X个大学生进行赞扬;而富人名人,因为在社会转型中,他们还没有养成与他们财富一致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社会上甚至形成了一股仇富之风,所以人们对富人名人超生更加敏感而已。

  其二,富人名人超生只可能减少,不可能杜绝。生孩子是一个思想认识和个人选择问题,在流动与变化的社会里,不可能让所有的人在同样的时间,形成同样的认识和作出同样的行为选择。只要思想没有改变,罚款、不准参与评奖、不能获得荣誉、不得担任政府和社会职务等措施,都不能杜绝富人名人超生。即使采取有人提出的“超生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法,依然会有人宁可犯罪,也要多生孩子的。再加上目前国内国外政策的差异,国内不能生,也可以到国外去生。

  再说,生育权属于基本人权已经获得了全世界的共识,我们的教科书也强调繁衍人类后代既是人的权利,也是人的义务。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每一个炎黄子孙都负有延续种族的义务。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法律对“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也是提倡,而不是绝对强制,如果通过立法追究超生者的刑事责任,恐怕在全世界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与我们面临人口众多的形势相反,一些发达国家正面临着人口减少的危机。发达国家的规律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率会逐步下降。在目前的情况下,要降低我国的生育率,最好的办法还是发展经济,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有学者预测,2030中国的人口红利将出现拐点,劳动力危机将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这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 (叶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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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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