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遇害副书记被追认为烈士的三重疑问
www.fjnet.cn 2008-02-18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作出批复,追认日前被枪杀的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为革命烈士。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委四大班子近日将为王举行追悼会。(2月17日《广州日报》)

  王志平虽是在自己的办公室内被人枪杀,但凶手杀人的动机尚在调查中,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追认其为革命烈士,批复效率之高着实出人意料。对此,人们不得不发出几个疑问。

  其一,认定王志平为烈士的依据是什么?认定烈士的工作必须严格依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进行,王志平虽是被人杀害的,但不是所有被人杀害者,都可以成为烈士。既然凶手关六如的杀人动机还不明,关与王志平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那认定王志平为烈士的工作,就做得太超前了,已经违反了正常程序。

  其二,为何不认定同时遇害的女税务干部也为烈士?据报道,与王志平同时遇害的,还有一女税务干部。这位女税务干部,到王志平的办公室做什么,其与王志平是何关系,凶手为何将其一并枪杀,这些问题公众都有权利知道。既然这位女税务干部也是被凶手杀害,那王志平可以被追认为烈士,这位女税务干部也应当被追认为烈士,而且如果这位女税务干部是为了阻止凶手行凶,那她就更应当被追认为烈士。

  其三,王志平遇害的原因是什么?此前有报道说,关六如行凶是由于通过行贿升官的目的没有达到,果如是,那他杀害王志平,定与行贿受贿有关。还有报道说,王志平在当地有豪宅,儿子也曾在英国留学,且在其遇害前三天,儿子刚举办了婚礼。所以,对王志平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然后将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布,才可以消除公众的疑虑,否则,有关此事的议论不会停止。(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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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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