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川担任靖边县林业局长之前是新城乡党委书记。他在乡党委书记任上,因贪污农民扶贫款8万余元被当地农民举报。然而高玉川不仅没有受到查处,反而被调任县林业局局长。(见2月25日《现代快报》)
一名被举报贪污的干部,本应受到严肃查处,在接受组织上调查期间,至少暂停其职务,这既是平息老百姓愤怒的需要,更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必须。可就有这样的“问题干部”,不仅毫发未损,而且照样当官,乡党委书记做不下去了,干脆让他易地做官,一纸调令之后,坐上了县林业局局长宝座。
这个结果极具讽刺意味,榆林市检察院在已经认定高玉川贪污8万元情况下,按规定完全可以启动相关程序,在履行罢免其人大代表手续后,立即拘捕追究其法律责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高玉川获得了取保候审优待,至于检察机关的传唤则置之不理。报道中语焉不详,未道破到底是哪个部门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可见,这个部门不是一般的“牛”,其背后的实权人物必然来头不小。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高玉川被罩着的日子注定不会长久,随着案件逐渐明朗,幕后“帮助”高玉川的人物一一露出水面,其中15名公检法人员被追究责任,人数之多,令人始料未及。可我左看右看还是纳闷不已,高玉川能逍遥法外这么久,除了有公检法为其撑腰壮胆、减轻罪责外,恐怕离不开更大靠山的纵容与保护。高玉川之所以取保候审一“享受”就是三年,之所以能带罪立功,之所以伪证被采纳,我看不是公检法人员就能说了算、搞得定的,而更主要的还在于从乡党委书记调任县林业局局长,没有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的批准,根本不可能完成这样的调动。明知高玉川有问题,为何还要“带病”调任,难道仅仅只是公检法的责任?
高玉川以及15名违规办案人员最终受到处罚,报道认为“表明了党和政府反腐决心和力度”,这个决心与力度我看要打个问号,此次受到处罚的15人不过是充当了炮灰而已,真正的“大`鱼”并未现身,看来案件的审理结果有丢卒保车之嫌,别看某些人受到查处了,但“大树”(本该扳倒)底下好乘凉,谁敢说他们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我们的法律又被嘲弄了一回,呜乎!(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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