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大河报》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信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两天前联合发文,严肃要求: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任何时候饮酒都不准过量,更不许酗酒;严格禁止公款娱乐。
喝多少是“过量”?没有酒量的人一两酒就能醉倒,而久经酒场的某些干部能够喝二斤而不至于醉趴下,“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任何时候饮酒都不准过量”,这样的规定等于没说一样,因为每个人的酒量无法统一,不过量也就没有统一的硬杠杠,这样的要求与没有要求的结果是一样的,接下来的结局就是,党员干部们晚上该喝多少喝多少,醉死也没有量的限制。
“晚上以及其他时间因工作需要饮酒,也要有所节制,不准过量饮酒,更不许酗酒。”什么工作需要饮酒?这是一个普天之下最滑稽的问题,有人回答调酒师的工作需要饮酒,而调酒师根本不需要饮酒,而是靠品酒或者闻酒,那么,工作与饮酒发生密不可分的关系,实质是官场的怪病、通病、痼疾,酒能乱心智,酒能刺激神经,酒能使某些有酒瘾的官僚产生兴奋,“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向上级要经费,需要大口闷,向领导要官当,需要整瓶的“表现”,如果是拐弯抹角办事,当然也要大量的硬灌,这就是酒与工作发生关系的实情,而所谓的“工作”,现在已经完全变味,变成哥们义气,变成卖官鬻爵,变成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而这所有的酒场,统统都花的是公款,也就是纳税人的钱。
有人说河南人好酒,这也是实情,但百姓的好酒都有个度,逢年过节亲朋好友相聚,痛痛快快喝一喝也属于快事,但恐怕谁也没见过河南信阳的百姓天天揣着一个酒瓶子,当然也没见过信阳的酒店里包场的都是老百姓,而是公款吃喝的干部公务员。
那么,请信阳的官员们自己带个酒瓶子赴酒宴如何?也就是每逢酒场,自己花钱公务宴请,或者自己花钱官官聚餐如何?恐怕不出半月,这些官员的钱包就会被喝瘪,其实喝瘪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即便一次是自己掏钱的公务宴请,他也坚决不答应。那么,公款宴请的“好处”,就是花天酒地买醉买笑而不用自己花钱还搞了关系,如果反过来禁止使用公款宴请,而掏自己的腰包公务宴请,不仅得不到痛快反而“割肉”,谁还会热衷于酒场并且过量?
“因工作需要饮酒”,实际就是对腐败眉来眼去暗送秋波,过量是腐败,不过量也是腐败,贪千万是腐败,贪百万当然也是腐败,贪污腐化的“过量”与“适量”,只会体现在最后量刑上,而不是说适量贪污就是允许的,因此说,“因工作需要饮酒”,就是对公款宴请和腐败亮绿灯。
据1月27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2007年上半年,信阳市政府就节省了4300万的酒钱,信阳的禁酒令可谓天下皆知,分析虎头蛇尾的信阳禁酒令,最终只是一个噱头。(李振忠)
【声明】凡注明 “西岸时评”来源之作品, 未经福建东南新闻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