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试问“跑单”美不美?
www.fjnet.cn 2008-07-2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易中天买别墅“跑单”?近日,厦门前埔一家房产中介向记者反映说:“易中天签了看房协议,却绕开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价值500多万元的别墅,还拒付13万元中介费。”此前,中介工作人员曾到易中天住宅楼前拉横幅讨要中介费,横幅写着:“易中天,还我血汗钱!”(见7月20日《扬子晚报》)

    易中天,可谓大名鼎鼎的名人,长期从事文学、艺术、美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特别是在央视《百家讲坛》品《三国》后,更是声名大振,可在一桩房产交易上却不那么地道,台上大谈美学、人品,台下却背信弃义、另行一套,堪称口是心非的“典范”。

    购买别墅,享受现代高质量的生活,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追求,易中天有实力购买,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又是教授,又是四处讲学,高收入谁也不会眼红,毕竟是劳动所得,可凡事也得讲游戏规则呀,正如您老人家讲学后,对方不付给您报酬,您会善罢甘休吗?显然不太可能。换句话说,从中介处觅得房源,且还填写了《求购委托书》,只要购房事实存在,意味着履行给付中介费是法律认可的义务,如果您连这个简单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我只能表示震惊与遗憾。

    本来这件事不必闹出大动静来,既然中介掌握了您偷逃中介费的证据,十几万对您来说多大的事啊,只要您拿出诚意来,采取补救措施,中介决不会拉着横幅出您的洋相,讨要血汗钱,可您仗着自己是名人,非得搬出所谓的“房主并没有委托这两家中介公司”,这个理由显然站不住脚,有关律师已驳斥了这一说法。

    一个做学问的名人,一个在公众心目中非常高尚的学者,平时从事美学研究,大谈做人的道理,理应懂得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就买别墅“跑单”来说,名人变丢人,行为非常丑陋,实在不敢恭维。易中天该不该付给中介费,相信自有公论,法律会偏向名人吗?我们走着瞧好了。(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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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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