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妖魔化”的穷人和他们的尊严
www.fjnet.cn 2008-11-19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一对年轻外来打工者,领着三岁女儿到超市买东西,回来时女儿捡到一个装有3000多元现金和大量银行卡的钱包,他们硬是在原地等了失主三个小时,没有等来后,他们来到当地派出所,把钱包交给了民警,他们说,“不要以为我们外来打工人,家里穷就会见利忘义,我们是有良心的,有尊严的。”(11月18日《大连晚报》)

  俗云,“笑贫不笑娼”,因为贫穷往往被视为罪恶的孪生兄弟,是道德低下和种种恶习的代名词——穷人不但被剥夺了基本的生存权力,同时也被剥夺了做人的尊严。穷人被视为现存秩序的破坏者,他们生活在秩序与混沌的边缘地带,随时都可能侵入中产阶级与富人们的生活秩序,让他们看到生活丑恶的另一面,并给他们带来社会的或心理的混乱。

  贫穷令人恐惧,它给穷人带来耻辱和苦难,也给中产阶级与富人们惶惑与不安——贫穷与犯罪为邻,不少穷人为生活所迫,铤而走险,以犯罪作为谋生的手段。然而,穷人果真天生容易犯罪且道德低下么?答曰:非也。只不过作为弱势群体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他们被剥夺了在道德上的话语权和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因此,他们发出的声音和他们的德行往往被强势群体主导的社会所淹没,可他们的罪恶却被社会无限放大,而强势群体却能利用所掌握的种种物质上的或智力上的资源,垄断高名美誉,掩饰并为自己的犯罪辩护。哥伦布曾这样惊叹:“黄金真是个奇妙的东西,谁有了它,谁就成为他想要的一切东西的主人。有了黄金,甚至可以使灵魂升入天堂。”莎士比亚也曾感叹道:“金子啊,你是多麼神奇!你可以使老的变成少的,丑的变成美的,黑的变成白的,错的变成对的……”。而穷人缺少的恰恰就是“金子”这种具有神奇魔力的物质,因此,注定了要承受被“妖魔化”的命运。

  东汉范缜曾说过,“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坠,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 其实,穷人与富人的差别往往只是由于机遇与运气造成的,作为个体的人,不管在上帝面前还是在法律面前,穷人与富人都是平等的。至于在道德上,穷人也并不比富人更不道德,甚至——他们比富人更有道德。通常,穷人往往由于其本身的德行而受到尊重,可富人只不过作为金钱或财富的化身而不是由于其本身才受到人们的尊重的。那对身为城市贫民的拾金不昧的外来工夫妻固然以德行赢得了人们的尊重,但是,他们所说的 “不要以为我们外来打工人,家里穷就会见利忘义,我们是有良心的,有尊严的”却显得多么地沉痛——可以想见,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是多少地艰难,曾经遭受过多少的歧视与屈辱。

  不管是外来工还是城市贫民,他们都有生存的权利,他们都是我们的同胞,都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我们并不比他们更高贵,他们也并不比我们更低贱。当他们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或离乡背井来到城市讨生活的时候,我们为什么要给他们设置种种人为的——甚至是制度性的——障碍呢?为什么要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们,并因他们的贫穷而歧视他们呢?

  一个缺乏宽容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堕落的民族,一个缺乏包容性的社会也必定不能成为一个和谐与繁荣的社会。最近,我国又掀起了新一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政治热潮,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对外来工夫妻沉甸甸的发自肺腑的抗争之言不能不令我们深思呀!(宕子)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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