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发表的实质是“报刊搭台,权力唱戏”
www.fjnet.cn 2008-11-2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国青年报》接到举报称,只要交钱就可以在国家级刊物《报告文学》上刊登大篇幅的文章,千字千元,明码标价。记者通过暗访,证实这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明令禁止的违法交易依然在进行。(11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其实,现在发版面买文章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正如《报告文学》杂志社执行主编吴双所言:“你说哪家媒体没有这种?都有。这个是明摆的事情。”甚至连揭同行之短的《中国青年报》也保不定没有。或许,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明令禁止”, “付费撤稿”或“付费登稿”是所谓的“违法交易”,可这事儿不管是鄙国的政府部门还是鄙国的公民,都早已经司空见惯,没人当回事儿。列位看官,你说《中国青年报》不是在没事找事,鸡蛋里挑骨头,甚至――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吗?此举不但得罪同行,而且,由于所报道的事情“地球人都知道”,真可谓“费力不讨好”。

  武侠小说里常说,“有人就有江湖”,笔者不惴浅陋,狗尾续貂,在后面再加上一句曰:“有江湖就有江湖规则”。 现今可是市场经济的时代,故占主导地位的“江湖规则”就是“市场规则”――“收费发稿”是由“市场规则”,尤其是供求规律决定的,不是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想禁止就能禁止得了的。

  版面的需求方,即买方市场主要由两大社会群体构成。一类是吴双主编重点关注的“政协委员、私企老板、国企老总、军工领导”等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或拥有重要公共资源的分配权力的算得上是个“人物”的“人物”,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脸上贴金,或者通过媒体的宣传为自己“创造”政绩,以做为升官发财的资本。这种人大多借着“工作需要”的名义,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来替自己谋政绩,至于那些掏钱买名声的私企老板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另一类群体是普通的高校师生或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表面看来,他们买版面发文章是为了谋取如晋级、加工资等自身的个人利益,可实质上――尤其对于大学而言――是为本单位制造了一种虚假的“学术繁荣”,而这种“学术繁荣”同样也是领导政绩的一部分,说到底,他们是私人掏腰包替领导的政绩买了单。一言以蔽之,即求名的渴望或政绩的诉求或二者的共同作用创造了“发文章”的需求。然而,人人要出名,人人要政绩,可报刊杂志的版面却有限,按照“稀缺资源”的市场分配规律,报刊杂志的版面应该归那些能出得起最高买价的主儿占有和使用。

  作为卖方市场的版面的供给方,报刊杂志的工作人员也是人,不是神仙,不能光靠喝西北风过日子。现在大多数报刊杂志都是自负赢亏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都与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在此意义上,与其他门类的任何企业一样,报刊杂志也是一个以“成本-收益”的计算为主导的谋利部门,其最终目标是使每一寸版面都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吃饭”这一民生之“天”的面前,什么职业道德呀,法律法规呀,都将变得苍白无力,不堪一击;何况,收取版面费是双方愿打愿挨,皆大欢喜的事情,就算违反法律,也是民不告,官不究。自然,“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既然收了版面费,少不得要替人家吹吹号子,抬抬轿子,粉饰粉饰太平呀,语言“煽情夸张”一点又有什么稀奇?作为卖主,就应该提供适合并能满足买主需求的商品,否则,谁愿意买你的产品呀?因此,报刊杂志即便象《笑傲江湖》一书中“日月神教”的教众那样高唱“教主文成武德,仁义英明,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也无可厚非,干你《中国青年报》什么事呢?

  有需求,有供给,出名或政绩的诉求与媒体赢利动机的共谋便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市场,也制造了繁荣与昌盛的时代镜像――这一我国大多数媒体的运作模式可以用“报刊搭台,权力唱戏”八个字来概括。然而,“先有戏还是先有台”并非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因为是需求决定供给,而不是相反――由于媒体之台是替权力之戏量身定制的,故先有权力之戏,才有媒体之台,而且,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与媒体运作机制下,只要有权力之戏,就会有媒体之台。

  因此,“付费报道”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主要责任并不在媒体,而是在公共权力――所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只要公民缺乏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而把持着重要公共资源分配权且不受制约的过分集中的权力尚未纳入法治的轨道,作为公民舆论监督最重要手段的媒体就无法有效充当民主社会的“看门狗”的职能,同时也无法摆脱其充当公共权力的喉舌与附庸的命运。在此意义上,《中国青年报》之苛责同行,实在是找错了对象,打错了板子呀。此举表面上是揭露了社会阴暗面,挑战了行业的显规则或潜规则,实际的效果却是开脱了权力的责任,放过了真正的罪魁祸首――《论语》曰,“如之何、如之何”, 媒体则只有答曰,“吾未知如之何也已矣”!(宕子)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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