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雇凶杀幼子不骂不行
www.fjnet.cn 2009-01-16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说“天下最毒妇人心”是侮辱女性的话,是历史的糟粕,我不仅完全赞同,而且愿意呼吁改变。我知道,这样的话先起于精神曾受过刺激的心理变态者,后散于人云亦云的附和者。因此,亟待转变的该是前者的观念。

  然而,转变又谈何容易?

  为妇不端的例子古往今来。比如,声名显赫的女皇武则天。此人一身事父子不说,淫乱腐化更是穷极,还兼诛灭异己无数,更残忍的则是为了一己私欲,竟然连自己的孩子都容不得与之共有天下。“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李贤的《黄台瓜辞》既是千古绝唱,也是历史明证。

  要说在武则天之前,歹毒恶妇的恶迹并不鲜见,但是如她一样凶残的却不多。篡权夺位践踏他人尚可理解,怎能连自己的骨肉都要非杀不可呢?你当你的皇上,他做他的皇子,本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就算想让他断了皇帝的念头,也大可不必连人都不能活了嘛。生为武则天的儿子,真是错投了人胎。死了也罢。

  话是那样说,但大多数人还是因此而痛骂武则天。我有时在想,是不是大家骂得太过了,以至于把天下所有的妇人都牵扯连累到了一起?

  当然,武则天的确该骂。再怎么说母子连心,孩子也是娘身掉下的肉,母亲杀死自己的孩子,怎么能下得了手?武则天之所以为女皇,兴许就是仗着能下得了手。

  尽管被人们揪住狂骂,但不幸的是,在武则天之后,依然不乏后来者的身影。例如,在西北某地,有位在当地某银行工作的妇女,把本属于成人的矛盾纠葛,硬是牵扯到无辜的9岁儿子的身上,密谋并雇凶残忍地杀害了孩子。(1月15日,华商报)

  有武则天的凶样在先,天打雷轰的骂语就不给了。但那孩子没有李贤的文采,也来不及有控诉的机会,就被这个“母亲”给暗算了,实在让我难过。为了孽缘,先是谋杀人家女儿不成,后又雇凶杀死自己的儿子。真想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借了虎狼的心肺,还是偷了驴狗的肝胆?

  传说中,武则天有一张娇好异常的面孔,但是,依滥杀无辜的事实而论,她非但不够美丽,而且丑恶。同样,如何看待眼前的这位母亲呢?尽管从报道中看,在法庭上,她似有一幅泪水翻滚满脸悔意的样子,可这管用吗?此时乞求的泪水,更让人愤怒无比。

  死到临头才知道错了,除了本身就是一种错之外,是不是醒得太晚了些?

  我以为,但有背离道德人伦,践踏残害生命的事实存在,都是世间所不能容忍的至毒要害,不除不足以平民愤。因此,在今天,当一切昭然若揭之后,正义社会除了要给孩子讨还公道之外,也必然要对之进行无情的讨伐。否则,我们就对不住自己的良心,更对不住无辜消逝的稚嫩生命。

  尽管如此,我还不得不说,凡是人类不分男女,无论老幼,只要有善恶区分,就一定会有好坏之别。千百年历史中,毕竟只有一个武则天,而如那位妇女一样的,也不过是社会数十亿万分之一的存在。而大多的女性不仅勤劳得可敬,而且善良得可爱,他们当中有我们的母亲,姐妹,还有妻女。对于她们,我们是不是更该敬而爱之呢?

  为此,我想有必要提请尊重大多数妇女的人格。尤其是,在痛骂这位让蛇蝎汗颜的“母亲”的时候。(靖普)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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