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局长“借”钱太容易
www.fjnet.cn 2009-01-23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被网友认为是“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贪官”。1月20日,她因涉嫌贪污、受贿3000余万人民币,另有2800余万人民币、69万余美元财产来源不明在法院受审。面对法庭指控,站在被告席上的罗亚平说:“我不是贪污,是借钱!”(1月21日《新华网》)

  罗亚平第一次“借”钱,发生在2001年6、7月间,金额10万元,是一家开发商为感谢她“尽快办理土地报件业务”,“自愿”“借”给她的,而她“借”的最大一笔达800万,是征地补偿款。到2007年4月,她累计“借”钱6000余万。

  我惊讶于罗亚平“借”钱的速度,平均每年“借”上千万元;我更惊讶于她“借”钱的容易,只要想“借”,钱就能到手。我觉得,罗亚平“借”钱如此容易,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她在单位内部“一手遮天”。她“借”的钱大多是征地款、动迁补偿款,只要她想“借”,“征地款、动迁补偿款都像是她自己的钱一样”。比如,她看中了某处房子,便直接制作假的动迁手续,将骗来动迁款交给房主,房子就归她所有了。二是开发商“自愿”“借”钱给她。开发商不但关键时候“送”钱给她,还配合她造假,好将征地款、动迁补偿款进入她的腰包。

  罗亚平成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贪官”,表面看是她胆子大、贪心不足,可我看,主要是她“借”钱太容易。如果她无法“借”到钱。她胆子再大又有什么用呢?由此,我们看出,时下在一些地方,监督对“一把手”是多么苍白,上级的监督形同虚设,单位内部的监督流于形式,对于罗亚平来说,开发商原本是一支监督她的力量,可开发商慑于罗亚平的权威,为了自己得到最大利益,竟然为罗亚平“借”钱大开方便之门。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制造腐败。罗亚平只是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可她竟能在短短的6年时间里,“借”钱6000万元,这说明完善监督渠道,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该是多么得刻不容缓。(张铁鹰)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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