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带薪休假是短视行为
www.fjnet.cn 2009-02-13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尽管我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实施了一年,但对于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来说,带薪休假仍是“空头支票”,不要说没假休,就连假期工作应得的3倍工资,也很难拿到手。为此,不管是坊间还是网络,要求政府“强制实行带薪休假”的呼声与日俱增。不过,11日,在广东省,刘涛、鲁开垠等众多省政协委员提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建议在金融风暴影响的这段时期内,广东应暂停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2月12日东方网)

  诚然,危机当前,经济面临深寒,企业生存不易,在这种状况下,企业为求自保,在“节流”上打主意,似可理解,但是,如果将其放到社会大环境中加以考量,则难被认同。

  首先,企业职工带薪休假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的,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职工的休息权,是职工应当享受的正当权益,不该随意被剥夺。严格说来,目前职工带薪休假这个“市场”本身还没有培育起来,如果经此反复,何时才能恢复“元气”,真不好说。

  其次,作为企业,需要谋求经济利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在此非常时期,国家在采取积极措施的同时,希望企业尽量不裁员,不少企业还承诺不减薪,这都是为了保障民生利益,维护大局稳定。如果企业在此关键时刻取消职工的带薪休假权,虽然为自身减了负,却让职工添了忧,甚至伤害了职工感情,岂非得不偿失?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当企业能考虑到员工的福利,给予员工足够的关爱,让员工享受到带薪休假权,无疑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员工也会发挥自己的才智和潜力,给予企业以最大的支持和回报,如此良性互动,将有助于企业和职工共克时艰。

  在报道中,个别政协委员提出一个悖论,即饭碗比福利更重要,从职工角度来考量,当然希望饭碗与福利一个都不能少,只是在现行的用工体制上,企业享有自主权,在目前用工供大于求的现实情境下,企业还掌握着主动权,企业只要在法律框架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会受到追究,即使他们以“莫须有”的名义裁减员工,后面还可以再招到,对生产并无大碍。只是,这样做将使企业失去信用,如果今后遭遇用工荒,还有人会选择这类企业吗?

  由此看来,建议取消带薪休假,实在是短视行为,是一个荒唐的建议,根本不值得采纳,也不会得到通过。(叶传龙)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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