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躲猫到摸鱼,网民调查团的"伟大"胜利
www.fjnet.cn 2009-02-2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倘若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这次网民调查团的成果,我只能用两个字:伟大!

“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成员进入看守所实地考察

  这个伟大不是缘于警方对《刑法》《条令》的深刻掌握、对法律知识菜鸟级调查团的应对自如,更在于网民调查团连饭都不向警方混一顿。很多人都明白,生意是在饭桌上谈成的、情报和真言需要在酒后才搞得到的。其实,对于警方的热情邀请,何必硬要花费没处报销的每人30多元AA费呢?何必真要为了最后在报告里面可以说:我们嘴不软?

  事实上,在网民与警察的这次对话中,至少,我们知道了李荞明不是因为儿戏-------躲猫猫而不幸“献身”的,是倒在瞎子摸鱼的游戏中。

  真相,我们只需要真相,哪怕离真相只近了一步,那都是伟大的胜利。虽然用瞎子摸鱼替代了躲猫猫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改变,但至少这也是是弱势网民对掌握权利的警方争取的来之不易的伟大胜利。

  很多人从孩提时代就知道,躲猫猫不能在3至5平方米见方的地方玩,因为那是很容易被抓到的!家长们也不告诉孩儿们,老辈的传说里告诫过:那也是一场危险的游戏!

  正如预料中的一样,凌晨发布的调查报告依旧一样没有获得实质性的突破,“这篇报告,绝不可能是让‘躲猫猫’事件‘解密’或者‘真相大白’的文件,我们只能保证我们的良心、责任能在这一天得到体现,仍由网友评说。”

  事实上,我很为这些勇于报名参加调查团的网民们捏了一把汗,因为全国网友都把目光把焦点放在了他们身上,这个表面看来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的报告势必再次让他们进入舆论旋涡,但是,在熟知侦探技巧的警方面前,他们随便躲猫猫,调查团岂能不瞎子摸鱼

  我并非怀疑调查团委员们的能力,而是因为警方随便搬弄出一部法律,就足可以把你们挡之门外。比如,调查团想和犯人交流,可惜的是你们不是检方。虽然调查和侦查仅一字之别,但却从法律上已经预示着调查报告最终的结局。

  不过,可喜的是,因为调查团的调查,我们终于知道,李荞明之死,不是因为躲猫帽而是因为瞎子摸鱼。

  调查报告的结局也让网民终于第一次知道,在网上可以呼风唤雨,制造流行的网友,在现实中的确是那样无力。比如“调查委员会在一天的工作中,得到了很多前段时间广大网友、新闻媒体所不知道的资料,但是无论是事前我们天真地提出会见在押嫌疑人、浏览监控录像等一件件事情被制度、法律的名义所拒绝。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的执法司法部门。”

  应该说,我们看待此次调查团的作用和网民的力量,最终还是必须回到法治社会这个主题上来,在民意和法律的选择上,我们可以尝试顺应民意作出一些民意需要的举动,但社会的最终公平和公正,还是必须仰仗法治的健全。民意的冲动可能促进社会的文明,但改变不了执行的透明度和民众的知情程度,也许,这,才是网民调查团试水躲猫猫之后给我们的伟大告诫。(昆明张三 )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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