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5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号召广大干部要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笔者清楚地记得,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总书记对新一届政府工作人员同样提出要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的殷切期望。
“干干净净做事”,既言简意赅、语言朴实,又情真意切、打动人心,蕴含了无限的深意。这是党声和政声所在,也是民心所向,堪称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的宣言,也是中央政府铁腕反腐的一声清脆号角。
从周恩来的“不是做官,是做事,是为人民服务”,邓小平的“做点工作”,到江泽民的“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再到胡锦涛的“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我们党一个贯穿始终的思想是:干净做官,认真做事。
政者,正也!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干干净净”是一把道德的尺子、一面道德的镜子,要求官员恪守廉洁从政,公私分明的官德底线。为官先为人,做事先做人。古人认为,道、德、仁、义、礼这五者,是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一个从政为官者真正读懂了“干干净净”四个字,就读懂了觉悟,读懂了伟岸,读懂了博大,更读懂了崇高和奉献,同时也走出了愚昧,走出了无知。职务是一个人的封面,关键是看其内容有无可读性。党员干部只有做到了表里干净、言行干净,这样的“书”才值得阅读和品味,也才会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戴。
历史如镜,是非可鉴。为什么一些曾经为人民立下过功劳的官员,最后成了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能干干净净地为人民做事。
一些人在权力的舞台上越走越“远”,一失足成千古恨,演出了无穷无尽的悲剧。他们动机上不能干干净净,总是“心怀鬼胎”,一心想的是当官为发财;手脚上不能干干净净,“挂羊头,卖狗肉”,表面上在为民做事,实际上在以权谋私;做事不能干干净净,拆了东墙补西墙,红旗招展是政绩,怨声载道是口碑。他们不但自己贪得无厌,为所欲为。而且对于自己家人子女也是管教不严、约束不够,大搞特殊化、特权化,纵容家人子女贪赃枉法,大大败坏了政风和民风。
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当官的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自身必须清正廉洁、洁身自好。南宋吕本中在他所著的《官箴》中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其中的“清”,即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指导下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人民公仆的谦逊姿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文章中,就要求我们共产党人保持思想和行为上的纯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也就是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
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转型社会中保持“干干净净”的良好状态,对所有领导干部都是一种考验。能不能干干净净做事,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说到底是个党性问题,是一个理想和信念问题。因此,要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常修为政之德,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困、不为情所惑。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做到慎初,扎紧思想的篱笆严防走向自我毁灭的“第一次”;坚持做到慎微,注重小节严格要求自己,养成廉洁的习惯;坚持做到慎独,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行所当行,止所当止。同时还要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常思贪欲之害,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用自己的行动切实履行“干干净净做事”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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