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罚息”有“霸王条款”之嫌
www.fjnet.cn 2009-03-23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题:人性化比“国际惯例”更重要
不慎令信用卡欠款61.76元,民生银行储户艾先生次月收到了银行的全额罚息账单。近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对这起首例储户状告银行“全额罚息”案作出一审判决,判艾先生败诉(3月22日《京华时报》)。
这起全国首例银行全额罚息案虽以储户一审败诉告一段落,但对银行全额罚息规定的争议却远未终止。
确实,“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但是,国际惯例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国际惯例也不一定都适合中国国情。
银行信用卡是典型的“舶来品”,在信用卡产业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人们对信用卡的“游戏规则”十分熟悉,采取“全额罚息”的做法还可以理解。可在中国,信用卡真正大规模发展还是近几年的事。与信用卡超速度发展相比,显然,国人的信用卡意识,特别是对信用卡使用规则的认识,并没有跟上去。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使用者出于无心的过失,少还了几分、几毛或几块,却被收取“全额罚息”,这显然是过于苛求了。而且,“全额罚息”是银行的单方面规定,确有“霸王条款”之嫌。显然,“全额罚息”这种国际惯例并不是一个人性化的举措。可喜的是,就在不久前,中国工商银行开始对牡丹信用卡取消全额罚息。
近年来银行不断收取各种服务费,面对公众质疑和不满,银行总举起“与国际接轨”的大旗,在公众的反对声中悍然收取,让人心寒。可悲的是,国内银行一边是在收费上“与时俱进”,一边在服务上却“原地踏步”。如果国内银行再不采取一些人性化的举措,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形象,到时再“亡羊补牢”恐怕为时已晚! (孙瑞灼)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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