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杀人”谁之过?
www.fjnet.cn 2009-03-23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上海某大学一学生自杀。资料图片

  因毕业论文涉嫌抄袭,被原作者和校方发现后,武汉某高校研究生晓军(化名)不堪压力,选择跳进东湖自杀。(3月22日楚天金报)  

  因论文自杀,晓军并非第一例,此前,云南一所高校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生杨敏因担心完不成论文,在割腕后跳楼自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随风逝去,扼惋之余,让我们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造成大学生自杀的深层次原因充满隐忧。   

  因为抄袭导师论文被发现,晓军便选择了跳湖自杀,这无疑是懦者的表现,但是,如果不作此选择,就可能陷入受处分、毕不了业、找不着工作甚至尊严脸面尽失的境地。乍暖还寒,投身东湖是需要勇气的,因为湖水冰冷,但比湖水更冷的,莫过于那杀人不见血的论文。  

  论文可以杀人,并非危言耸听。对高校学生来说,没有论文,你将领不到那张盖有校长印章的毕业证,对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没有论文,要想评职称,那比登天还要难,而对那些专家教授来说,没有含金量高的科研论文,自己都感到矮人一截,拿不到科研经费也就怨不得别人了……论文已经成为一块通向某个领域的敲门砖。正因如此,围绕论文的抄袭造假、倒卖版面、雇请枪手等丑态也就不一而足。   

  晓军之死折射出一种体制之痛,将引发社会对论文作用的再思考。也许,从一起起个案来看,并不会有哪级组织为“论文杀人”担责,那些“被论文自杀”者只会是“死责自负”。但是,这种以论文论英雄的人才评价和考核、晋升制度,必将引发我们深思,而且,这种深思和拷问不会只是吹过东湖的一阵微风,再也波澜不惊。  

  可喜的是,此前已有少数省份开始进行了有关改革和尝试,在评定职称中,重在实绩,论文不再是“硬杠杠”,我只是希望这种改革的进程能可以更快一些,范围可以更广一些。因为,现实中,还有很多人在倍受论文煎熬。  

  前几天,我接到一位在出版社工作的朋友电话,让我帮忙为他组稿,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在国级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当时我婉拒了他的要求。现在想来,不知此举是对还是错,因为,没有我们这样的“中间商”,那些急需论文“等米下锅”者,会不会再有人步晓军的后尘?(叶传龙)

    相关评论:生命悲剧能否唤醒大学的“德性”?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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