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华社受权公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被喻为“新医改路线图”,未来的医疗卫生制度、政府医疗投入、城乡医疗资源配置等等等等,无不包含在这份“路线图”中。启动于2006年的新医改,如今大局已定。
诸多媒体对新医改的注解是:摈弃市场化路线,回归公益化服务。这是新医改的基调,是政府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定位,当然也是政府对转变自身职能的再认识。政府部门、学术界、公众舆论,经过多年的讨论,经过市场化与公益化的争论,如今,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终于得到“盖棺论定”,实属不易。以此为新医改起点,未来医疗服务的整体格局有望得到合理调整。
作为“路线图”,《意见》起着谋篇划局的作用。大的框架起来了,剩下的事情,是细节上的逐步努力。新医改,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细节上的论断尚需长时间观察,更需要公众意见依然得到医改主导部门细心汇集。在此,我们则想对“框架”本身表达以下几点期望。
其一,自1985年“医改元年”以来,医疗体制几经变动,代价昂贵,再经不起过多折腾。因而,在承认日后细节调整难免有所反复的前提下,希望新医改能站在一个牢固的起点上。
事实上,历史上几次医改夭折,罪不在医改本身,而源于医改跟随经济体制改革而动,致使改革伊始就充满了变数。而且,市场、政府界限未曾清晰界定,导致此前的医改方案为各种不成熟的市场认识推动向前,充满了过多探索性质,而缺乏应有的保守精神。因此,新医改的起步不必求快,但应确保每一步都如抽丝剥茧般理顺各方利益,将《意见》的内容落到实处,稳扎稳打地前进。
其二,进一步分清市场、政府界限。新出台的《意见》写的很明白,“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当然,同时也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作为公共医疗的补充。因此,所谓“摈弃市场化路线”,理当表述为摒弃市场主导路线,即分清不同医疗产品的公益与市场属性,让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责。政府自然需要加大投入,并起着主导作用,但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也是重要事项,不容忽视。
其三,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干预。某种程度而言,医改也是对各部门利益的调整。医改主导力量来自政府,政府各部门需要齐力配合,因而需要各自厘清权责。如果政府部门变主导为干预,则有争利之嫌。《意见》中所提到的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等等,也需要政府各部门厘清权责,将主导力量局限于单纯的行政事务中。
新医改自启动以来,虽举步维艰,但毕竟充分体现了一种理性的改革思维,虽大胆探索,但也小心求证。惟愿新医改循序渐进,逐步形成稳定而统一的改革逻辑,充分减小改革的变数,缩减改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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