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数据打架”。据最新一期《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中科院去年底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至9.4%;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月公布的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却只有4.2%。两相比较,前后数据竟相差一倍。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据此认为,应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一失真的指标。
俗话说,二虎相争,必有一伤。这话用于“数据打架”无疑会失灵。数据发生争斗,受伤的显然不会是两个数据中的任何一方,而很可能是无辜百姓。因为混乱的统计信息,会干扰政府与公众对信息的判断,影响决策层对民生问题的规划。由于数据的发布完全由调查统计者说了算,因而真假难辨的数据又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
严格说来,数据本身其实是打不起架来的,真正发生冲突的只是调查统计的手段。以2008年城镇失业率的统计为例,之所以出现两种数据,是因为人保部门“城镇登记失业率”的计算方法为:分子是登记的城镇失业人数,分母是城镇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显而易见,由于未登记失业人数没有纳入统计,这一计算方法得出的失业率当然会比较低。而中科院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是抽样调查的结果。
统计手法打架的背后,有一些耐人寻味的东西。通常来说,统计方法的选用是很有讲究的,往往视统计者的需要而定。中国目前究竟通行多少种统计标准,我们不得而知,但通过层出不穷的数据冲突事件,我们可了解到不少统计词汇,以及背后耐人寻味的利益诉求。
在房地产领域,用于计算房价的有“加权法”与“平均法”;在测算水源质量时,方法主要有“一票否决法”和“权重法”。计算方法不同,得出来的结果却可能有天壤之别。例如2007年,广州房管部门用“平均法”算出当年3月份商品房的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用“加权法”算出的结果却是广州3月份的房价在上涨。又如,广东省环保局测算出某市2006年饮用水源达标率为67.9%,但该市有关部门测算的结果却为97.8%。原来前者测算用的是“一票否决法”,即水源的28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就算全部不合格;后者用的是“权重法”,即28项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为1/28不合格。
如此看来,我们需要废除的远不止“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不科学的统计标准都应当从官方的标准中剔除。我们需要科学而统一的数据测算标准,平息数据之间的纷争,首先需要各部门摒弃自身的利益考量,在统计手法上“和平共处”起来。要知道,统计数据长期这么斗下去,到头来恐怕谁也不拿它们当回事了。这不但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更会导致决策层失去有效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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