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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为什么对罚款乐此不疲?
www.fjnet.cn 2009-04-12 08:5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资料图片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0日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对轻微违法行为,要以教育、警告为主。(见4月11日新华网)

  在我印象中,类似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的讲话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每一次信誓旦旦承诺之后,除了赢得公众雨点般的掌声外,各地交管部门似乎并不买账,滥罚现象依然故我,由于被交警抓住了把柄,尽管违法显著轻微,但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驾驶员无处申辩,只得乖乖买单接受处罚。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人性化执法需要,可到了下面为何就变形走样了呢?根源显然出在三个方面:其一,交管部门从上级得到的财政拨款非常有限,由于编制扩大(招收了大量协管员之类),已无力养活自己,不得不通过罚款进行创收;其二,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成了某些地区的一道行政命令,甚至作为严厉的考核指标,完不成任务个人就会面临来自内部的各种处罚;其三,令人心动的奖励措施,极大地调动了交警罚款的积极性,变相的吃“回扣”,使得某些交警罚红了眼,于是不分白天黑夜、刮风下雨,全天候守候伏击,一旦取消了提成,还会如此爱岗敬业吗?我看有点悬。

  罚款的目的是为了让违章者接受教训,可现实的情况却是,罚款越来越多,而交通事故并没有相应减少,反而水涨船高,究其原因,我看与弱化教育功能,一味实行简单的罚款有关。以前经常看到的事故图片展现在鲜有所见,那些惊心动魄的车祸现场,就是最好的安全教育,可在“罚”字当头下,此类形象教育被忽视了。

  交警对罚款乐此不疲的原因找到了,如何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几年,公安部多次发出的各种禁令都被当作耳旁风,何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要求只是在有关会议上随便说说。看来,要真正让老百姓吃定心丸,不能停留在一般的说教上,除了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的考核措施外,还必须在执行力上下功夫,发现内部人员违反规定,一律严惩不怠,否则难免又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被动局面。(李忠卿)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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