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受广告商青睐,对《新闻1+1》栏目广告时间长多有抱怨:“一个30分钟的节目,广告居然超过了4分钟。我很感谢广告商的认同,但是也差不多了,不能再长了。”白岩松再次幽默一回,“就怕有一天董倩上来说,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然后我刚接过来话,董倩就说,好,再见!”(4月20日人民网)
应该说,《新闻1+1》既是央视台新闻频道唯一一档“时事新闻评论直播节目”,也是一个品牌栏目。它每期节目从时事政策、公共话题、突发事件等大型选题中选取当天最新、最热、最快的新闻话题展开评论分析。而且栏目采用“1+1”即一位主持人和一位新闻观察员的双人谈话模式,由白岩松董倩联袂搭档主持,第一时间跟进评论直播,恪守于以精度、纯度和锐度为新闻导向,呈现给观众最质朴的新闻,深受观众的喜爱。
然就是这样一个叫得响的品牌栏目,竟然在30分钟的时间里插播了4分钟的广告,以致于主持人白岩松都“抱怨”广告时间过长。白岩松的“抱怨”尽管有一种无奈,却让人读出了一种指责和批评,那就是电视媒体在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问题上过于逐利,充斥电视屏幕的就是无休无止的广告。
其实,电视媒体广告过多、过滥,时间过长,早已为观众所诟病。明明是一集40分钟的电视剧,偏要“腰斩”成几段,没完没了的插播广告。当观众正看得扣人心弦、如痴如醉之时,电视剧嘎然而止,扑入眼帘的便是花花绿绿、索然寡味的广告。明明是电视剧放完了,却偏要插上一段广告,再放演员名单,使观众大有上当受骗之感。诸如此类,凸显了电视媒体的一种霸道,而其背后就是唯利是举。
电视媒体需要广告的支撑没有错,但应把握尺度,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广告过多、过滥,不但影响了正常的播放质量,而且让观众滋生厌倦感。尽管法律法规对电视媒体播放过多过滥的广告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电视媒体作为最广泛的一种宣传工具,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引擎”,适度地克制、约束自己的经济行为,将更多的时间交给观众,这应是一种责任。
面对白岩松的“抱怨”,电视媒体应该感到汗颜。观众同样是电视媒体的“上帝”,“上帝”有怨言了,为啥就不能改一改呢?(陆志坚)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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