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激动猝死,谁的悲哀?
低保户因病住院,所在社区领导前来看望,承诺帮助报销部分医疗费。低保户听后非常激动,因血压升高导致主动脉破裂而死亡。近日,重庆北碚区法院以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等为由,判决医院赔偿9万余元。(5月5日《重庆晚报》)
这实在是一出悲剧。国家对城乡困难家庭已经出台了医疗救助政策,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可以在享受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民政部门二次医疗救助。按说,这个政策理应及时向救助对象公开宣传,北碚的低保户朱某却一直蒙在鼓里,应该说,他的知情权受到严重的侵害。透过这出悲剧,让人看到了当地卫生和民政部门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严重失职。
这种“截留信息”的做法,有时折射的是民众利益与部门责任的博弈。在这样的情况下,难免会让我们怀疑,忽视或侵害民众知情权,大抵就是要推卸责任,或者牟取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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