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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狗惹祸,所有的狗偿命?
www.fjnet.cn 2009-05-25 10:47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黑龙江省黑河市20日发布一则通告,在城区及所辖爱辉区的4个村子禁止养犬,从23日起,在禁养区内发现犬只一律捕杀。这则《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通告》,是由黑河市公安局、黑河市畜牧兽医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黑河市卫生局联合发布的。(《新华网》2009-5-23)

张成才 画

  如此雷人的政府行为,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不过它引人关注主要还不是因为当地要对狗们大开杀戒,此前在不同的地方打狗、杀狗之声其实是不绝于耳的。人们对其的关注程度并不太高,此次让人感到它的特别,是因为来得太突然,从根本没怎么管,一下子就变成了“格杀勿论”,这种转变未免来得太出人意料。而据坊间的说法,之所以要对狗们发起如此的突然袭击,缘于一位当地高官(据说是纪委书记)在江边悠闲散步时,竟被一条不长眼的狗给咬了一口,于是才有了禁止狗们到江边、公园、步行街等热门地方凑热闹的规定,这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对,关键是没几天,那位曾被狗给咬了的高官在江边又看到有人在那儿遛狗,自然会对有令不行感到愤慨,便前往质问,没想到那位遛狗的女士也如她的狗一样有眼无珠,不仅没有感觉理亏,还跟高官发生争执,这下好,所有的狗都要为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了。

  在封建社会,一人犯法,诛连九族是常例,毕竟封建社会已经离我们很遥远了;为了将共产党人赶尽杀绝,老蒋曾搞过“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掉一个。”那已经早被人们口诛笔伐;今天在黑河的狗们,为什么如此不幸,竟遇到了一狗惹祸,全部狗连带偿命的可怕命运?如此做法,恐怕是可以创造“空前绝后”的诛连纪录。在文明社会的今天,可以这样“创纪录”么?

  黑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刘智斌则解释说,出台这一规定是因为黑河市频繁的犬只伤人事件,为了保障绝大多数市民和中外游客的安全:绝大多数犬只没有经过畜牧部门注射狂犬疫苗,根据黑河市疾病防控中心数字显示,市区周边村屯仅2008年至今年5月一年半的时间,被犬咬伤接受疫苗的就千人以上。如此的恶犬伤人数字还真有些让人感到触目惊心,可这都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当地的相关部门基本上对于居民的养狗采取的是放任不管的做法:从来没有办过相关证件,对于那些没有打狂犬疫苗的狗的主人又采取了什么措施呢?好象也没有。平时狗咬了人,自然会有被咬者找狗的主人算帐,跟相关部门没有关系。当那不长眼的该死的狗咬了高官以后,突然来一个180度的大转身,要找所有的狗算帐,这样的做法,不是太荒唐了吗?

  平时没有依法进行必要的管理,当有一条狗惹了大祸后,就要诛连到所有的狗,完全是一时冲动的做法。政府的决策与行为,都应该始终依法进行、科学进行,避免一时冲动,而当地恰恰反其道而行之。据最新报道,到了23日,本来是当地狗们的大难临头之时,却没有真正执行那个听起来有些毛骨悚然的决定。无辜的狗们至今安然无恙。而打狗队已解散,黑河暂缓见狗杀狗。这也许是“从善如流”,却无法改变政府的尴尬与被动,如果经常这样,政府还有什么威信可言?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又会是怎样?那样,自然要影响政府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从这件“杀狗令风波”中,当地政府有必要认真反省、汲取教训,避免重犯类似的荒唐错误。(陈家沛)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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