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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调节收入分配真会招来天怨人怒
www.fjnet.cn 2009-05-27 08:22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要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研究开征物业税。

  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认为,应该是希望增加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扩大内需,降低国际经济危机的冲击;深层次的原因是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均,以缩小贫富差距。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林玳玳教授分析,如果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对于广大企业来说是公平的。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预计,物业税开征后,可能先期针对企业征收,中期针对个人购买的豪宅征收,最后才会对个人购买的普通住宅征收。这个过程预计会有三四年。

  如果当真按几位专家对《出台收入分配调节意见》的解读,那就真的如文后,广大网民的评论一样——招来天怨人怒了!

  首先,把减少事业单位人员收入,使之向企业看齐,当作缩小贫富差距、解决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就很荒唐。众矢之的,明明是公务员这个庞大的寄生群体,是十分另人费解的原因,使公务员的收入高出老百姓几倍之多,造成了“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扩大。因此制定政策着站在自身角度,将公务员置身社会之外,就也不奇怪了。奇怪的是,这样一个奇怪的方案,居然胆敢公然公开出来让全国人民欣赏。

  其次是所谓的“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众所周知,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形式与机关基本没有啥不同,可为何公务员不实施绩效工资?如按专家所言:“将各项指标直接与事业单位员工的收入挂钩”,那么诸如各种职业能力的考试是不是要出现乱收到现象?

  开征物业税,尤其是对个人购买的普通住宅征收,固然可以使我们年均增三成的税收再一次暴涨,但是靠刮民、剥民的收税法,最终是将三十年改革成果挥霍一空,使人民群众丧失信心,给党的事业在政治上也带来损失。所以,不是专家误读,就是政策制定者要慎之又慎。(支铄)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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