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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为何相信处女卖淫
www.fjnet.cn 2009-06-08 11:27  浦江潮 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昆明“处女卖淫案”新闻发布会至今仍未举行,原因在于事件的“核心部分”仍在调查之中,这个“核心部分”就是刘氏姐妹到底是不是处女,于是当地检察机关要求给刘氏姐妹再次做处女膜检查。(6月7日《成都商报》)

一个女孩是不是处女,与其是否卖淫没有联系。道理如此简单,但为何“处女卖淫案”却仍频频发生?我想这可能源于一些执法者更愿意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卖淫与处女膜无关”。

舆论一再重复的“卖淫与处女膜无关”,是指一个未婚女子正当的婚前性行为或剧烈运动等都会造成处女膜损伤。而一些执法者却可能理解成,女孩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性服务,而处女膜无损。换言之,在他们眼里,是处女也未必意味着没有卖淫。于是,在“卖淫与处女膜无关”这个共同结论之下,因为理解角度不同、解释逻辑不同,竟然形同鸡同鸭讲、各说各话。

这部分执法者作此理解,有无道理?我觉得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执法者,任何执法行为必须讲证据——你得抓到现行,或有其他证据,才能怀疑某个女子涉嫌卖淫。而没有证据,即使从常理上判断某个女子确实卖淫,也只能束手无策。

就昆明“处女卖淫案”而言,警方之前已承认没有抓到现行,也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他们要做的就是放人、道歉、究责。纵然刘氏姐妹真是卖淫女,因为没有证据,也只能无可奈何。从这个角度看,当地检察机关要求对刘氏姐妹再做处女膜检查,就显得荒唐可笑了——即便检查结果表明刘氏姐妹并非处女,难道就能依此定罪吗?无论如何,是不是处女都不能成为是否卖淫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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