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旅客被延误 厦航没其他办法?

2009-07-13 09:00:29 陈凤庚 来源:福建日报网  责任编辑:李峰   我来说两句

因为托运的行李里有个打火机,让李小姐错过了本来要乘坐的航班,在后来的沟通中,她又错过了另一航班。“因为我的迟到,可能会错过价值2000多万元的合约!”李小姐认为,这是托运时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而厦航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责任人是李小姐自己。(7月12日《海峡导报》)

新闻中李小姐说“特别注意地站在旁边等了3-5分钟,直至被确认可以离开”,之后她也没有听到工作人员让她留步的声音;厦航一位现场主管禹先生则表示,“李小姐放下行李就离开了”。这样一个问题,看一下安检的监控录像,应该就可清楚了吧。

退一步说,即使李小姐放下行李就走。安检也应提醒她:等一下看有无违禁品。这是服务者的责职。一旦发现有违禁品,只要不是故意而为之的情况,在正常情况下,旅客服务部都应设计一套确保旅客不误航班的配套预案。因为不是所有的旅客都能熟悉所有的规定。甚至,有时没能熟悉所有规定的旅客,说不定行程对他们是非常重要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