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湖南高考考生投诉,称湖南省教育厅发文要求省内高校照顾录取教职工子女。记者调查证实,在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多家高校网站上,都可以看到该省教育厅5月下发的通知。该通知称,湖南省内普通高校教职工子女报考父母所在学校,且上了该校所在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可照顾录取。(《新京报》7月22日)
这条新闻与去年4月新华社发布的一则消息,内容截然相反——去年4月15日,新华社报道称,为维护教育公正与公平,湖南省正式宣布取消以往高考录取过程中形成的“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适当降分”这一不成文规定。据湖南省教育厅介绍,全省高校所有招生计划,一律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名录取任何考生。同时,所有中央部委院校和外省高校追加的招生计划,均须由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执行。
能够“合理”解释湖南省教育厅频繁“变脸”的理由,有如下两条:一是取消高校教职工子女升学福利,遭遇教职工的反对,推行遇到阻力。一直以来,高校教职工子女升学福利难以取消,就是因为对大学教职工而言,子女升学方面的“优惠”被认为是其应该享有的“福利”,正如其他某些行业的职工也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样,加之以前高校都实行这一政策,突然轮到某一年有子女升学的教职工不能再享有这样的待遇,学校及其上级管理部门,都将承受很大压力;二是教育厅对外宣称是一回事,对内工作又是另一回事。这种情况,在当今的教育和社会现实中,不可排除——有的官员被处理了,却还照样领工资;有的高校宣布达到95%以上的毕业生就业率,实际上却有大批学生工作无着……
如果是属于第一条理由,那么,需要探讨的是,改革如何排除既得利益者的阻力。诚然,取消高校教职工子女的升学福利,遭遇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是情理之中的,但是,如果仅因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就退缩,改革者的决心、胆识和原则性就值得怀疑。就此事而言,既有教育部的“尚方宝剑”——2005年,教育部就明确表态,坚决不允许高考录取过程中降分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的现象,也有社会舆论对教育公平的一贯呼吁。各地教育部门有何理由退缩呢?
如果是属于第二条理由,那么,应该质疑的是,湖南省教育部门怎样看待教职工子女优惠政策,怎样面对公众的监督。取消之后再恢复,或许湖南省教育部门本身也认为省内高校是“自留地”,不必在乎舆论的监督。近年来,有人用境外大学也会在职工、校友子女录取中给予适当优惠来证明这一做法的合理性,但必须认清几点:其一,实行这种政策的境外大学,往往是私立大学,而我国的省立高校也是公立大学;其二,境外大学这一政策的制订,要通过学校董事会决策,且相关执行过程完全透明,而我国大学的教职工子女升学福利政策,不公开、不透明,甚至还有被非教职工子女侵占的情况;另外,实行这种政策的境外大学,普遍是“宽进严出”,而不像我国高校,进了大学校门,几乎都可以顺利毕业。
湖南省高校教职工子女升学“福利”死灰复燃之事再次说明,教育决策权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是可能滋生一些问题的。除了政策可以随行政领导的意愿(不顾既定法规、不做调查研究、无视舆论监督)而不断变动之外,也使教育政策因缺乏真正的民意支持而摇摆不定——如果每一项政策都是在各利益相关方均有代表参与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讨论、听证、审议等严密程序而推出的,那么,其合理性、严肃性和持久性必将得到有效的保障,“朝令夕改”的闹剧就不容易出现。(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 2009-07-23湖南省叫停降分录取高校教职工子女
- 2009-07-22湖南教育厅发文要求高校照顾录取教职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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