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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大学生"艳照门"事件看官员财产公示
www.fjnet.cn 2009-08-01 08:54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21岁女大学生自设“艳照门”敲诈镇干部264万一案前日宣判,(北京市)怀柔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晓丽(化名)有期徒刑7年,其男友胡勇等人分别被判6至4年。

  本案中,晓丽其实只是胡勇等人的“道具”。去年2月,胡勇称做生意赔了一百多万,对晓丽说:“我认识几个官员,挺有钱的,你去勾引他们,假意要和他们发生关系,我安排人拍裸照。这些官员就怕这东西,只要把柄在咱手里,不愁他不给钱。”50岁的怀柔区乡镇干部温某果然中计,先后分70多次给了264万元。

  这个故事并无新意。前几年,有人通过群发短信,就让一些官员上当受骗,乖乖地往指定账号上打入钱款。值得“研究”的是,胡某敲诈的“挺有钱的”几个官员,他们的钱从何而来。比如说,为了“艳照”不被曝光,温某竟然给付264万元,当地纪检部门应当对这些钱“顺藤摸瓜”,查个水落石出。

  官员的个人财产不公布,据说全世界200多个国家里,我们是仅有的几个国家之一。不久前,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文,建议“新官新办法,老官老办法”,今后上任的官员要公布个人财产,已经在任的官员就免了,遭到媒体和网民的一致抨击。有消息说,官员公布个人财产的制度正在积极推进中,很快就要动真格的。我们可以想到,相当一批官员不会如实公布自己的个人财产,真正公布的财产或许只是九牛一毛。难道中石化前老总陈同海敢公布自己有2亿多元个人财产吗?被敲诈的镇干部温某大概也不敢公布自己有几百万元个人财产。这是一种博弈,官员个人财产公布不真实,或只公布一点点(正当收入这部分),群众掌握之后,就可以监督他及其家人的支出是否与收入相符。一旦“抄家”,他曾经公布的财产数额就可以作为“底账”证据,证明多出的财产为隐瞒的不正当收入。

  尽管官员不公布个人财产,胡某等人也能掌握几个“挺有钱的”官员作为敲诈对象,他们似乎比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还要“爱岗敬业”。倘若纪检、监察事先掌握温某等人“挺有钱的”情况,或许温某等人就是“双规”对象,而不会为区区几张子虚乌有的艳照交付264万元。几个坏小子,当时拿的相机根本没放胶卷,所谓艳照不过是空镜头。这个故事的离奇之处,就在温某连自己的艳照都未看上一眼,便赶紧交钱买“平安”。究竟是坏小子们太有“才”了,还是温某等官员太有“财”了,只能留给读者和纪检、监察部门公断。(苏文洋)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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