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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开政府开支就是“间谍”?
www.fjnet.cn 2009-08-04 07:31  练洪洋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河南南阳市民王清向上至市政府下至某区蔬菜办共181个行政部门,提交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包括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结果不但没有实质性回复,他更是被有些单位怀疑是“间谍”。

王清的行为,让人想起“堂·吉诃德”。此前沈阳一市民也要求当地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相关官员以“无先例”拒绝。

尽管有心理准备,然而某些政府部门的表现,还是让人非常失望:在他们看来,公务开支情况是“国家机密”,岂是你小民可以过问的?这顶大帽子扣下来,不把你压死,也把你吓缩———这是何等蛮横的逻辑。

无论是情还是理的层面,地方政府的公务开支都不应成为国家机密,向公众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中,第一条就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众所周知,地方政府公务开支就是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属于必须公开的信息。不知南阳的官员学习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没有,或者根本就不把它放在眼里,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把本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藏着掖着?社会的点滴进步,都不是自动发生,需要公众参与推进。所以,即使王清的努力没有结果,其法治象征意义也是不可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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