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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误读究竟是谁之过
www.fjnet.cn 2009-08-11 17:32  怡然 来源:新民晚报    我来说两句

前几天,一则题为《我国拟提取职工工资1.5%至2.5%作为培训经费》的报道,同时出现在许多报纸上,顿时引来网民的一阵口诛笔伐。很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话称,这是媒体的误读,提取培训费不会对个人工资产生影响。

几乎同时,各传媒纷纷报道央行将“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动态微调”。而央行负责人迅即指出,“动态微调”是被媒体误读了,我们说的“微调”不是对货币政策的微调,是对货币政策的操作、货币政策的重点、力度、节奏进行微调。

只要你记忆够好,就会记得被指“误读”的报道简直数不胜数:“流动商贩合法化”、“农夫山泉的水源地被污染”、“深圳给‘小产权’房发准生证”、“湖北立法禁家长看孩子短信”、“北京出现高退房率”、“中国将推新住房制度”等等,都被认定是“媒体误读”。这还只是近两三个月来的情况。

“误读”何其多!难道是记者编辑脑袋经常进水,智商过低?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指责“误读”,无形中贬损了传媒的公信力,岂非罪过?

从事实看,“媒体误读”现象确实存在,这和有些记者编辑新闻观的偏差,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不求甚解粗枝大叶的习气,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都不无关联。同时,也有缺乏科学知识的原因。

不过,“媒体误读”难道都是媒体之过吗?未必。有些机构发布新闻时,本身语焉不详,似是而非,留下过多的“想象空间”,以至于见仁见智,自说自话。如今年三四月间,“今年起中小学新任教师由省级部门统一招聘”的消息广受关注,正当人们热议之际,教育部官方网站紧急发布消息称,由省级部门统一招聘范围仅限于“特岗计划”。又是“媒体误读”?而通读了相关文件的教育界人士则认为,文件生硬的措辞,让人无法不“误读”。文字表述不简单直白,很难理解且容易产生误读。因此,他们希望职能部门在发布“新政”时文字表达应尽可能简洁、清晰、准确。如果有特殊情况未能考虑周到,应及时给予补充。此外,还有人将“新闻发布”当作施放“试探气球”,故意模棱两可,一旦媒体的报道引发社会的强烈反弹,便一口咬定是“媒体误读”,来个“金蝉脱壳”,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可叹的是,媒体被斥“误读”后,基本上就是不吭声不申辩,似乎就是默认、“吃进”了。所以究竟是不是“误读”呢?人们往往一头雾水,结果也就不了了之。按理说,倘若真是“媒体误读”,那就是一种失实、一个差错,媒体当自省、当检讨,向公众说明;而倘是被冤屈,则应该据事实力争,维护媒体的声誉,更是为了让公众了解真相、捍卫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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