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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时他已不是“嫖客”
www.fjnet.cn 2009-08-12 10:25  陈凤庚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被迫卖淫的河南新乡16岁少女小敏被一名嫖客救了出来。嫖客该不该受到处罚?这迅速在网上引起争议。昨日来自新乡公安部门的信息显示,“仗义”救小敏的嫖客张某只是被批评教育。

新闻中的张某,不管他主观上有无与小敏发生性关系的企图,事实上他“只是和小敏聊天,并没有其他行为”———称其“嫖客”不确切。

而当张某听了小敏哭诉后,带她到公安机关报案时,他更不是“嫖客”了。如同起义部队的官兵,当他投入到反戈一击的战斗中时,他的身份发生了根本转变。

警方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给类似张某这样的人罚款、拘留,很可能的结果是:很多人即使有“仗义”的热情,也不敢付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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