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可能做梦都不会想到,已经尘埃落定的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再起波澜,自己会因为尽了医院“救死扶伤”的本分而引火烧身,一纸通报批评裹着更严厉的立案调查定论,兜头砸来。
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州大学第一附院通报批评的理由是,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以此作为处罚依据明显站不住脚。郑州大学第一附院只是通过手术将张海超的病诊断为“尘肺合并感染”,并没有说是“职业病尘肺”,也没有说是由什么引起的。对郑州大学第一附院作为“三级甲等”、全国“百佳医院”,完全有资质对“尘肺合并感染”进行诊疗,何来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在错误依据上的处罚通报又怎可能是正确的,合理的呢!
仔细分析一下,河南省卫生厅此举虽然有秋后算账之嫌,却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开胸验肺”事件引发了社会对职业病鉴定体制之弊的大讨论,而《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不能与时俱进,是造成职业病鉴定体制之弊的主因。修改法律与卫生部规章中的不合理部分,打破职业病防治机构对职业病鉴定的垄断坚冰,建立由多家权威医疗机构专家共同组成的“混合型”职业病鉴定复核机构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而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回应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提议时说,如果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完全放开,很可能出现多家有多种诊断结果的情况。对此人们要问,美国没有政府设立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在法律上对职业病的诊断可以由任何普通执业医生、甚至家庭医生进行。美国怎么就不怕“出现多家有多种诊断结果的情况”呢。
很显然,将“开胸验肺”事件视为个案的卫生部门根本没打算改进职业病鉴定体制的弊端。你们议论你们的,我该咋办还咋办。职业病防治机构对职业病鉴定的垄断,怕是绵绵无绝期了。
或许,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撑腰,河南省卫生厅才对“多事”的郑州大学第一附院痛下杀手,秋后算账。对于河南省卫生厅此举,我们不妨用“小人之心”度一度:本是同根生,作为大哥的郑大一附院却为张海超状告受宠的小兄弟职防所,间接地提供帮助,是典型的“胳膊肘往外扭”。以至于局面失控,闹出那么大的动静,让作为“家长”的河南省卫生厅颜面扫地,不处理你我处理谁啊!
不敢想象,如果“开胸验肺”事件不是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办,而是由卫生部门独办,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责编:李艳)
- 2009-07-30开谁的“膛”,验谁的“肺”?!
- 2009-07-31个案说不能概括开胸验肺的全部
- 2009-07-30开胸验肺者的成功是偶然的
- 2009-08-14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
- 2009-07-29对制度来一次“开胸验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