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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www.fjnet.cn 2009-08-25 08:12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图/王成喜

  8月23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予以解读。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教师不敢管学生的现象,《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8月24日《中国青年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成年人都不能避免犯错,何况是身心未成熟的中小学生?犯了错,老师自然有教育和批评学生的权利。从某种程度上说,老师教育学生的过程,也是一个“纠偏”的过程。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现在的孩子基本上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对教师的批评心存抵触,“管或不管”成为很多老师的难题:不管吧,自己有职业道德和操守;管吧,采取什么方式——打或骂肯定不对,罚抄课文也不合适,言辞还不能太过激烈。这样一来,老师该如何批评学生?

  在教育部门看来,当前存在的“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或许是做出此规定的初衷。但仅仅赋权予班主任,显然不够。这是因为,一是除了班主任,其他任课老师都面临同样的难题;二是“适当批评教育权”语焉不详,怎样算“适当”,还需要细化。

  在笔者看来,教育批评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爱心。批评是为了使孩子变得更好。因此,要想让教育批评不成为一纸空文,还须加以明确。(桂子)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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