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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40元:小偷很郁闷我们很欣慰
www.fjnet.cn 2009-09-01 10:26  少山 来源:    我来说两句

看这则报道,很痛快淋漓,有点“长自家志气,灭小偷威风”的豪迈感。厦门一店主潘先生将价值不到30元的破自行车停放在门口,谁知刚转身的工夫就被人偷走,气不过的潘先生连打两次出租车,花了40元,对其紧追不舍,最终在警察的帮助下,将该小偷擒获。(8月31日《海峡导报》)

小偷横行,不单单是想钱想昏头,还有其滋生的周围环境土壤。比如:碰到被发现,就恶人先瞪眼,如果“瞪”不住,就拔出刀具张牙舞爪,往往唬得群众的眼睛或齐刷刷地朝窗外看风景,或低头垂眉看鞋面图案,报道经常这样结尾:小偷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当然,笔者意思不是一定要你用血肉之躯迎战小偷,但起码也要怒目相向,或大吼一声,一般能镇住小偷,“做贼心虚”可不是天外来语。很客观的一个比喻:如果小偷一下手就被别人“吼”,或被“怒目”,就会缩成“过街老鼠”,忙着逃窜,哪会出现众目睽睽下掏人背包的画面?

经常出现小偷偷车牌,然后打电话给车主,让他往某某账号打钱赎车牌。很多人怕麻烦又“不差钱”,就听从小偷的指示。须知,老鼠一旦找到吃的,就会经常盘踞在那里,以后大家的车牌就会频频丢失。

只因失主 “很生气”,名叫 “幸运”的小偷就不再幸运,我想恭喜潘先生:你车虽破,但从此太平,小偷见了都要绕着走,不敢手痒。我揣测小偷一定很郁闷:怎么世道变了?偷金项链都没这么惊心动魄,一辆破自行车就被追成这样!这纳闷可能比拘留更具有震慑力。如果大家都有 “花40元追回30元”的意识,郁闷的小偷就会越来越多,哪天坐公交车,能够包往旁边一扔,埋头睡觉,你就会理解这个公式:30元﹥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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