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体罚学生是最可怕的剧毒农药
默写错一个英文单词被老师罚写300遍,因担心被一罚再罚,11岁女孩李晓雪(化名)竟偷偷喝下剧毒农药,命悬一线。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前日下午,晓雪父母无法承受血透费用,悄然出院回家。(9月22日《武汉晚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犯错误的学生实施教育和惩罚,有助于维护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有利于形成正确的集体舆论导向,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和守法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讲,惩罚教育也是使学生将来成功走向社会、走向成熟的必要手段之一。
但是惩罚,不是体罚。如今一些教师想出体罚学生五花八门的“妙招”:如罚抄作业、“晒太阳”、“打板子”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严厉的惩罚,使学生不堪重负,心理无法承受而产生逆反心理,很容易走极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是这些法律条款并没有受到重视,一些教师不仅法律意识差,而且总是抱着“为了学生好”而采取的难以想象的体罚措施。有的还拿外国教师如何惩罚学生作为“标准”。
的确,外国的教育是有严格惩罚犯错误的学生,他们是依法办事,而且惩罚学生注重人性化和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而不是乱来。学生是需要严格要求的,犯了错误,也应该严厉批评教育,不能放任不管,或者一味迁就。但是惩罚学生要在尊重学生人格基础上进行。像罚学生做几千遍的作业,谁能承受得了?人无压力轻飘飘,可发条拧得太紧了就容易折断。苏联教育家马连轲讲过:“更多地尊重人,才能更多地要求人”。
惩罚不是体罚。诸葛亮云:“罚不可妄加”。适度惩罚是一种教育方式,惩罚的目的是教育学生改正错误,而不是“整”学生。体罚学生是最可怕的“剧毒农药”,不仅会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还会引发学生的厌学情绪,产生报复心理,是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导火索”。(汪代华)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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