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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查短信是一场说做两层皮的游戏
www.fjnet.cn 2009-09-30 08:22  修仰峰 来源: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湖北立法者只规定禁止家长私查孩子短信,至于家长"违法"后,孩子能不能到法院起诉,或到哪个机构投诉,以及家长最终会受到怎样的处理等等,却不见下文。

《湖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将于10月1日施行,其中一条规定“禁止家长不经孩子同意私查孩子手机短信、网上聊天记录等”引起激烈争议,不少家长和一些专家认为该规定不符合现阶段的国情,太超前。立法者则称这一规定前后经历15个月的调研和反复修改,可以使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范围更宽泛、合理。

湖北立法者从纯粹法律的角度出发,认为未成年人即使还处于受监护的阶段,其隐私权也应该得到法律与时俱进的保护,不容家长以爱的名义侵害之。家长则搬出很有号召力的“国情”说,觉得孩子是我生我养的,我爱他关心他,才会去查看他的短信,如果这样也属“违法”,还有没有天理了,以后还怎么做父母?

这场基于法与理冲突的争论,就如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很难争出个所以然来。不过,聪明的国人总有足够的办法应对争论:你说你的,我做我的。

不是吗?湖北立法者只规定禁止家长私查孩子短信,至于家长“违法”后,孩子能不能到法院起诉,或到哪个机构投诉,以及家长最终会受到怎样的处理等等,却不见下文,至少在报道中无从得知。

这样没有辅以惩处措施的法律条文,无疑在宣告:家长违法了,但违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禁令虽然从下月起就要在湖北实施,但那里的家长可以无顾忌地继续他们的“偷窥”行动,立法之前和之后无甚差别,孩子依然是自己手里掌控的工具,想怎么“监护”就怎么“监护”。

所以,这场争议虽然很激烈,但无碍于立法者和广大家长各行其是,然后各安所得——立法者如期完成他们规划内的立法项目,家长则进一步确认只具有文本意义的法规并不会给他们带来新的限制或规范,至于问题本身“怎样才能保护孩子的隐私权”则在不经意间被争议双方忽略了。

立法与实施两层皮,居然可以并行不悖,这是我们面临的时代尴尬。面对新的问题,我们已经有了通过立法寻求解决办法的意识,但在博弈中,我们过于看重凸显自己的话语诉求、利益诉求等,把过程当目的,结果淡忘了立法本意是为了解决问题、改进现实这一终极目标。(修仰峰)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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