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实和赵人伟等学者一起,曾于1988年、1995年、2002年、2007年进行了四次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居民收入调查。他介绍,从1988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10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收入分配调节方案距离出台还很遥远,甚至对于是否要调,相关部门间都还没达成共识。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21日透露,由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制定的收入分配调节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但昨日,发改委一位官员向CBN否认了此事。(10月23日《第一财经日报》)
收入差距拉大应该是共识:从1988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不论是统计数据,还是普通大众的真实感受都表明收入差距拉大是不争的事实。媒体和公众对垄断行业领导人、职工高额收入的质疑就是这种差距的反弹。
然而就是对这一能用统计数据以及公众真实感受来证明的事实,有关部门给出的回应竟是:不但“收入分配调节方案距离出台还很遥远,甚至对于是否要调,相关部门间都还没达成共识。”
出台收入分配调节方案还很遥远,这可以理解。毕竟,“康梁功过一分二,改革艰难古到今”。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有利益重新分配就要有人热烈支持,有人极力反对。所以方案的出台是个利益博弈的漫长过程。
但是“甚至对于是否要调,相关部门间都还没达成共识”,这一点就让人不能理解了。如果不需要调,只有以下可能,一是要调的前提不存在,即现在根本没有所谓的收入差距拉大:再就是虽然前提存在,但是还没有到非调不可的程度;还可能是到了非调不可的程度,但是在谁来调,调那个部门,怎么调问题上莫衷一是。
在笔者看来,前两种可能不存在。收入差距拉大有统计数据说话,有社会媒体舆论、公众真实生活感受佐证;不到非调不可的程度,那么内需为何屡扩不大,以至经济危机以来外贸对经济拉动锐减,国家不得不投入4万亿依靠投资这一独木支撑经济增长。
倒是谁来调、调那个部门、怎么调这一问题是政府部门缺乏共识的所在。那改革户籍制度来说,可能有部门就不怎么愿意,因为有制度就有权力,有权力就有利益。对于公众、企业来说的某些不合理制度成本恰恰是某些部门的制度红利。正是基于对各自部门利益制度红利的维护和坚持,使得“收入分配调节方案距离出台还很遥远,甚至对于是否要调,相关部门间都还没达成共识”。
所以说,面对收入分配调节方案、收入差距是否要调,相关部门间缺的不是共识。而是缺少这种共识:动那个部门的制度红利、动多少,增加那个部门义务、增加多少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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