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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给王静终身禁赛判处“死缓”?
www.fjnet.cn 2009-10-28 09:53  孙金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运动员服用兴奋剂以取得好成绩,千夫所指。想到当年马家军头领马俊仁做的虚假广告,就更恨运动员服用兴奋剂。

十一届全运会百米女飞人王静被田管中心查出服用禁药而取消金牌和停赛,并作出“终身禁赛”的最严厉处罚。为此,王静本人、教练及所在代表团官员,均以不同方式“喊冤”。

笔者认为,田管中心能否冷静下来思考:凡判处运动员终身禁赛“死刑”,应该给予相关人员申诉的机会。同时建议,凡是运动员“终身禁赛”处罚终审权,一律上收到国家体育总局。

“终身禁赛”如同判处运动员竞赛生涯的“死刑”。国家为何对罪犯执行死刑审核权上收,就是为了避免冤假错案。因为,人头砍下了就不能复生。王静“终身禁赛”,不宜由田管中心一次“终审”,允许本人申诉,由国家体育总局在复查的基础上“终审”。

何况,王静服用禁药案存在诸多疑点。 她 “一年参加几次大赛,至少接受10-20次的兴奋剂检测,从来没出过这样的事。” 在离开上海前往济南之前,她还接受了血检和尿检。18日到达济南之后,她也接受了兴奋剂检查。据她本人回忆:“100米预赛和决赛两次检录,她把包放在外面,自己去上厕所。包里面放着喝的水。”(10月28日《广州日报》)

运动员检测出服用兴奋剂,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本人违禁主动服用兴奋药,一种是他人违法投药被动服用。在激烈竞争、奖金诱惑、奖牌排行下,不应排除他人投药的可能。王静有无被动服用兴奋剂?刑侦部门不妨予以立案调查,查清后再由国家体育总局作出最终处罚不迟。这样做,既可以避免“终身禁赛”出现冤假错案,又可以对服用兴奋剂“终身禁赛”者稳、准、狠地给予打击。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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