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当记者采访白春礼院士,问到现在有的高校中,个别导师名下的研究生人数动辄几十名,甚至把学生看作自己花钱雇用在论文流水生产线上的“工人”。针对这种情况,有人形容“导师”变成了“老板”这一现象时,白春礼院士回答说:如今在我国,研究生把自己的导师称为“老板”已经不是新鲜事。假如学生只是跟着别人把“老师”调侃为“老板”,没有特别的含意,那也没什么。但是,这样的称谓,往往在其中折射出师生关系的一些功利化倾向,值得关注,尤其值得我们这些当导师的来思考。
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的确是折射出师生关系的功利化倾向,但显然又远不止此。“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韩愈老先生给老师下的一个经典定义,千百年来,人们都认为这个定义是很精准的,并不是已经“人老珠黄”,应该被“小三”取而代之了,可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老师已经变成了学生的“老板”,成为学生的“所有者”,而学生呢,实际成了老师的“私有财产”。因为所谓老板,按照词典的解释是“私营工商企业的财产所有者”,这样一来,纯洁而正常的师生关系,就被严重扭曲了,老师本来是教书育人的,应该传授做人的道理与知识给学生,而学生呢?以老师为榜样,学习老师的为人与知识;可如今呢?一些老师成了学生的“老板”,学生成了那些老师的“私有财产”,成了老师的廉价甚至无偿的劳动力。师生之间这种关系的严重扭曲,并非学校的“专利”。
今天,你走到大街上去看一看,听一听,那可真是遍地“老板”数不清,让人不得不感叹,那有关“老板”的解释看来也太不“与时俱进”了。难道我们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企业主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地步了吗?事实上并非如此,而是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畸形的变化的反映,是关系错位的一种表现。
那么,这种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它的“发明权”属于谁呢?它首先源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们将自己与人民的关系与位置给颠倒了。在封建社会,政府官员是官老爷,是“父母官”,将治下都当成了他们的私人财产,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但今天的政府官员本来应该是人民公仆,说得实际一点,就是管理者,人民才是所有者,可是,还有多少官员将自己当成管理者,当成人民的仆人,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将人民当成自己的主人、“权为民所用”?他们一朝大权在握,就将“主仆关系”完全给颠倒过来,于是本来是“打工者”的政府官员成了“老板”,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可见,如今出现在大学校园里的老师变身“老板”的问题,该反思的远不止是导师们,首先要反思的是政府官员,是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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