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的疲软性。由于权力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导致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对权力的监督,只能是形式大于内容,甚至有的干脆就是摆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迟。近年来,虽然反腐成绩有目共睹,但腐败仍层出不穷。这除了同当前经济高速发展、体制快速转型、全面对外开放、廉政文化缺失、法律制度机制不完善的中国社会大背景密切相关,还由于党内监督是系统工程,就目前情况来说,还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等尴尬局面。很多干部游离于监督之外,也便使贪腐行为有了可能和机会。但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监督虽然很难,但是一刻也不能松、不能软。
制度反腐的迫切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中,一个都不能少,尤其是制度创新、制度反腐,更不能少。只有做到制度管人,让制度说话,而不是让人去管人,让人去说话,尤其是仅凭个别人“说了算”。“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在反腐败问题上,要加强教育、让人不想腐败;加强监督、让人不能腐败,完善制度、让人不敢腐败,合理待遇、让人不必腐败。特别是在完善制度方面,要像胡锦涛所强调的那样,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制度反腐方面,中央和地方都作出了很多探索和尝试,比如说“预防腐败法”、“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利用权力影响罪”等一些反腐法规的酝酿和出台,将会给腐败分子头上套上更严、更紧的“紧箍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向全党发出警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世情、国情、民情和党情在不断变化,但一以贯之的是我党对反腐败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最讲认真”,只要全党上下共同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就一定能像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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