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县村民袁某因与邻里闹纠纷,持斧头和杀猪刀劫持村小学65名小学生。两民警经过两小时劝说无效后,冒死制服歹徒,但都受了伤。经讯问,袁某与邻居多次发生纠纷。对村委会的调解,袁某不满意。袁某说:“劫持学生,是为引起更大的‘官’重视,管俺家与邻居家的矛盾。”(12月23日《大河报》)
跟邻居有纠纷,为何要去祸害孩子们?袁某自称是为了把事情“搞大”,进而“引起更大的‘官’重视”,以此来解决自己跟邻居的矛盾。袁某与邻居的纠纷究竟有何内情、村委会的调解是否合理,我们都不得而知;然而,他的这种“把事情搞大”的心态却非常耐人寻味。
近年来,类似于袁某的这种“搞大”心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不找大官办不成事、不找上级没人重视、不把事情闹大没人搭理,在此种心态的驱使下,上访、故意激化矛盾甚至闹事成了一些人的解决问题之道。翻看媒体,关于“堵路讨说法”、“扯横幅标语维权”、“跳楼讨薪秀”一类的新闻不绝于耳,有的甚至还演变了“群体性事件”。
“搞大”心态的危害性不言自明,不仅会给当事人自己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理应予以坚决摈弃。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不少“搞大”事件的发生,也不一定全是当事人的责任。很多事情,如果通过正常的途径便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又有几个人想千辛万苦试图“把事情搞大”呢?——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也许有,但肯定只是极个别。窃以为,正是由于正常诉求渠道和解决问题途径的匮乏和不通畅,才导致了“搞大”心态的出现和日益泛滥。就连原广西桂平市信访办主任吴宗明在涉及自身拆迁利益多方上访无果后,也终于发出了“上访没太大作用”的感叹,更何况是普通百姓呢?有多少“把事情搞大”源于基层政府及其官员的不作为!
本人并没有为劫持学生的袁某辩解的意思,更没有支持“搞大”心态的想法。可是,当“把事情搞大”成为一些人趋之若鹜的解决难题的“中国式绝招”,我们的政府和相关部门难道不该反思吗?非要等事情搞大了才会引起重视,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曾经在媒体上看到过一个关于上海解决基层矛盾的报道,觉得颇有借鉴意义:上海一些基层社区在处理社区矛盾纠纷时,根据调解需要,从小区调解、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到司法介入,实行梯度化解,使调解成功率不断提升。以前一些居民遇到矛盾纠纷,常常是越级上访,“找大领导”,力求把事情“搞大”。如今,他们有事时“不找最大的,只找最合适的”。——“搞大”往往等于“搞糟”,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有时也会酿成大的冲突。如果各级政府当真能把老百姓的事情真正放在心上,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搞大”心态还会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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