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子不教父之过”,现在倒可以说“子不教母之过”。这不,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正计划发动广大母亲网民(妈妈陪审团)加入到网上低俗信息的监督打击工作中,以完善互联网内容空间的群众监督机制。据悉,评审团将以“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为基本原则,当好互联网建设的巡视员、监督员和低俗信息的评审员。
这个主意不能说一无是处,毕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何况是孩子的母亲。但恕我愚钝,这个新闻让我一头雾水,有些问题没明白。
首先,母亲网民构成复杂,职业、地域、受教育程度、教育理念、价值观等方面的不同,会导致对同一个事物的评价相距甚远。这种差异不所谓对错,是一个客观存在。再者说,当众多母亲网友中出现意见相左甚至针锋相对时,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听谁的?总不能把网站当灯,想开就开想关就关。
其次,妈妈陪审团队形松散,是不特定成员的松散团队。由于是各自为战,各自表述,所以很难就一个“低俗”问题形成统一意见。即便达成共识,但自发参与的网友,很难具有数理和学理上的代表性。我们经常被稀里糊涂地代表着,甚至在想哭的时候都有人代表我们欢天喜地。作为成年人,别人没权利判定我能不能吃臭腐乳,只想自己决定吃不吃那臭东西,同理,我不想让别人决定我能不能“低俗”,只想自己决定该脱离哪级趣味;作为未成年人的母亲,我不需要别的妈妈代表我替我的孩子选择什么可看什么不可看,正如我不需要谁替我决定我的孩子晚饭必须吃什么。
其实,问题的核心是:何谓“低俗”,判断“低俗”的标准如何得来,由谁定?这几个问题没有回答,妈妈陪审团又如何甄别“低俗”?又如何担当“当巡视员、监督员和低俗信息的评审员”的重任?封杀信息、弄死网站不是妈妈们该干的。含泪敬告某些组织,不要偷梁换柱,不要嫁祸于人,不要绑架母亲,不要把母爱当幌子。
- 2009-12-28“妈妈陪审团”不能只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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