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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四条”拿捏今年上海楼市走向
www.fjnet.cn 2010-01-04 09:35  杨红旭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刚过去的2009年,对上海楼市来说,是充满争议、喧嚣、狂热的一年。12月份,正在楼市棋局混沌之际,“国四条”一声惊雷,接着“沪四条”亦粉墨登场。人们不禁猜想,2010年的上海楼市,又将做何表演。

中国楼市素有“政策市”之称,绝不能低估政策的力量。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部署了“国四条”,首次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但总体路线依然是:在继续支持自住和改善需求的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另外进一步加快住房保障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2009年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税收信贷政策调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监管四方面采取措施,与“国四条”一一对应,所以简称“沪四条”。

从调控的方向分析,“沪四条”主要调控供应和需求两个方面。供应刚性较强,短时间内不易增加,但土地毕竟掌握在政府手中;另外,若把政府惹毛了,打击企业囤地捂盘,也并非难事。

与供应相比,需求的弹性更大些,尤其是投资投机性需求,有时来得快,跑得也快。因此,“沪四条”中的第一条最重要,税收和信贷政策调整,都是冲着调节需求去的,尤其是所谓的“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2008年中央优惠政策中没有、但上海因地制宜出台的独有政策——当时规定至2009年年底终止的,基本上全部取消掉了。

属于上述情况的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契税,将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1%的优惠税率,由不限制套数,严格仅限首套。二是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将转让年限由2年恢复到5年。三是恢复收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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