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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米禁不住学生进娱乐场所
www.fjnet.cn 2010-01-17 09:14  王石川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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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医院和机关等周围200米的范围内不许开办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审批还应举行听证。

虽然初衷良好,但北京这次出手其实有点迟。学校周围禁办娱乐场所并非新闻,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因此北京出台的实施意见,只能算是“常识重申”。

其实,自《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施行后,不少地方早已着手贯彻执行该条例,纷纷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至于为何以200米为界,也并非随意界定,因为根据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其第九条明确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是观之,校外200米禁办娱乐场所已经成了各地约定俗成的一种惯例。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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