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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成本,欠薪却能得实惠
www.fjnet.cn 2010-01-20 09:21  付水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自熊德明向温总理开口讨工钱,引发大规模的农民工讨薪运动以来,如今已六年多,数不胜数的劳动者因此受益。按说,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了,各省市地方职能部门制度跟进了,新闻媒体也监督追薪了,讨薪不该再成为“打工者的苦,全社会的痛”。然而,工头老板以强欺弱拖欠工资,大耍无奈一跑了之,讨薪者遭扎失肾、裸奔街头、堵路讨薪、网络征集讨薪方法等情形,在年终岁末依然牵动人心,令人心痛。

这不,大清早的刚起床。一名衣衫褴褛的青年男子在跟同事叫苦,说老板不给打工工资,身无分文,步行到此,又冷又饿,希望能提供点帮助,送他回邻县老家。同事颇为无奈地拦了一辆车,给了十元路费送人走了。

当我们感叹农民工不易,声讨这些无良企业、黑心老板时,《农村新报》的通栏标题“讨薪,打工者的苦,全社会的痛”引起了共鸣。文中劳动者讨薪的苦衷,专家提供的讨薪高招,一一呈现在眼前。讨薪者有遭遇老板跑路的,有被包工头忽悠白忙活的,有自认倒霉含泪回家的,也有通过劳动部门维权成功的幸运者,总之是充满了辛酸。可是,从专家的高招中,我却没有发现能彻底根除劳动密集型的五小企业欠薪的有效办法。原因很简单,讨薪有成本,欠薪却能得实惠。

作为弱势群体的讨薪者,如果一边打工一边讨薪,恐会误了新的工作,影响收入。如果一门心思去讨薪,要路费和生活开销不说,遇到异地讨薪、野蛮老板,还可能受到侮辱和伤害。如果采用自伤或自残等过激方式讨薪,肉体上、精神上、金钱上受伤的都是自己,对方却不用担责。如果用暴力讨薪,就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甚至故意伤害罪。高成本讨薪,得不偿失啊!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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