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报:台胞扩大在大陆参政彰显同属一个中国
www.fjnet.cn 2010-01-21 16:03 澳报 来源:环球网
我来说两句
虽然台“陆委会”仍以“两岸关系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为由,公开表示现阶段仍禁止台湾居民担任大陆党政机构的职务或为其成员,否则将处罚款,但在实践上却是有所松动,采“只眼开只眼闭”态度。
比如,仍具台湾户籍的香港凤凰卫视主持吴小莉,在获广东省政协邀请出任委员后,于“五‧二零”期间返台采访马英九就职系列活动,台湾媒体及政界曾大肆炒作她参加政协的问题,咄咄逼人,但相关执法部门并未采取相应措施。
相反,马英九在一次接见台企联会长张汉文率领的各地台商协会会长时认为,台商担任政协委员是“好的方向”,对台商保障“将是一大突破”。马英九还当场裁示,将从整体方向考虑,对台商有保护的、对两岸和平有所帮助的,应让台商有更大、更具体的保障,各部门应当调整不合理的规定。台商若要担任政协委员,可透过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或是修改“陆委会”公告,将政协委员从禁止类划归为许可类。而国民党“立委”郭素春等人也酝酿在台湾“立法院”推动“修法”。
而在大陆方面,似乎适当照顾台湾同胞参政议政要求的工作正稳步扩延。实际上,共青团十六次代表大会召开时,就有由十一名代表组成的“台湾省代表团”,改变了近年各级人大、政协台籍成员只不过是台籍人士在大陆出生的后代的做法,而直接由在大陆工作、读书的台籍青年中产生,其父母等直系亲属均在台湾。而且,既然是共青团全代会的代表,他们就必然是已参加了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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